![]()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後山
文章: 306
|
那就找東X追緝令報導改死的警察
或者找水果報檢舉 該死公職人員 薪水已經40K了還嫌不夠 想加業績 殊不知還有一堆人薪水才22K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95
|
引用:
想不透為何你可以這麼的理直氣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273
|
小弟覺得不公平
汽車測速照片現在不是都有警告標示牌嗎!!! 那要拍就要光明正大的拍~~不是嗎?? 搞偷拍真他罵的健康 還有北市民權西路上的天橋~幾乎是每天都有的~~專門拍機車違規 只要機車行駛道禁行機車標示道路<不管你騎進去幾秒,就來一張> 慢車道都被汽車.公車類佔去了 反倒是快車道還比較沒有車 這是什麼情形?????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
引用:
並沒有違法 頂多是違反執勤的條例 不然條子抓賊都得立牌公告了(那還抓個鬼)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58
|
有沒有覺得一堆台北人都以為全台灣的人都住台北,
講了那麼多,到底在說那個地方啊? 那個市民大道啊 ? 北京市民大道還有紐約市民大道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
|
引用:
感覺你的回應不像是不知道市民大道在哪的人...
__________________
Don't Worry Be Happy!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46
|
兩個想法:
1..警察偷拍當然不對,違規人可以去投訴這樣的執勤方式。 2..在人行道騎車,還認為這樣沒什麼的人則活該被罰;有些版眾振振有詞、大聲喊冤,卻不檢討並且改進自己違規的事實。 PS..那個路段,很久以前就在拍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遠在光華橋的行人陸橋還沒拆的時候,當時警察是在那上頭拍的,現在才改成在新生高架上拍。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94
|
![]() "作者iopiop
有沒有覺得一堆台北人都以為全台灣的人都住台北, 講了那麼多,到底在說那個地方啊? 那個市民大道啊 ? 北京市民大道還有紐約市民大道 ." 你都已經點出來了 台北人 那當然是台北的新生高架橋 台北的市民大道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