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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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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點不碰觸為原則 這是法律系跟我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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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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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推入火坑當事人沒有同意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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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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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誠懇?? 呃…… 這位大哥會不會說台語, 誠懇(先睡)的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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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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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大家熱烈回答 我只是想用這主題,增進大家(尤其是我自己)的法律知識, 哪天真的遇到了, 可以保障自己,也保障對方啦... 至於誠不誠懇, 男方還是女方(還是家長)想遊走法律邊緣, 這不是假設性問題所關心的啦,法律管不到良心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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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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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我連女孩子的手都沒摸過~我看我去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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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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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我連女孩子的手都不摸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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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樹林家樂福對面
文章: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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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能真槍實彈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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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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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orry 說不清楚 我是說原本我樓上的說的 父母同意?! 怎樣(個人推測他指的是XX)都可以? 那17歲被推入火坑去做XX , 也是父母同意(現在好像沒有這種灑狗血的事了^^") 也合法嚕? 應當是18歲以下, 都不可以有XX或類XX的事情吧? 對方或其父母計較起來 , 罪刑輕重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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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亞太淫運中心
文章: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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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謎之聲 : 不會去咖啡館叫服務生幫你打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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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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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多人不知道合法推倒年齡下限在哪裡。
最近常看到這類問題,發現現在年輕人真的好開放,十六歲就推倒或被推倒的大有人在。 上次還看到有人問未成年結婚的法律問題,結果一堆未成年已婚者冒出來,還有一位未成年,有小孩已離婚的單親媽媽 ,看得我這樣的『歐基桑』真的是目瞪口呆。原來我真的老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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