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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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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希望經過這件事之後, 能夠改變這個"常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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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臺灣 - 高雄
文章: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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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家沒資格申請國賠,這又不是社會大眾欠他們的,浪費納稅人的錢。真是無恥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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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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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醫院的經營者普遍抱者「賺錢是我開醫院的最終目的」的時候 這樣的常態是永遠都不會有所改變的............ ![]() 此文章於 2005-01-24 02:24 A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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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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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癈物打孩子,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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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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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同情邱小妹妹
那個邱父親有錯.... 那2個醫生 依我看到的新聞報導 的報導狀況 他們也有錯 但並不是代表著台灣2300萬人都有錯 要申請國賠.....有點太離譜 要申請賠的話...因該去跟仁愛醫院還有台北拒絕讓他入院的醫院 申請賠償吧 不過這筆錢 只可以用在 丘小妹妹身上.....他的家人應該不要讓他們拿到比較好 例如可用這些錢付掉 這幾天他在 梧棲童醫院的錢 他的後事該如何處理的錢 以及處罰那些過失的醫療人員 跟 把她老爸判刑 這樣應該很合理吧 此文章於 2005-01-24 02:16 AM 被 p0p0ppp0p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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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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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長南下接回邱小妹遺體,將協助申請國賠
中廣新聞網 2005-01-23 22:00 與死神搏鬥十四天的邱小妹,最後還是判定腦死,台北市政府指派已請辭的衛生局長張珩親自南下,以隆重禮車接回邱小妹妹的遺體,除盡力協助處理善後事宜之外,並承諾會協助家屬申請國賠。(李河錫報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ttp://203.69.33.211/p/1231.asp?anum=20050123220014 此文章於 2005-01-24 02:21 AM 被 aesd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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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時間與空間的奇異點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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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亂來..這樣子也能要求要申請國賠 ..這家子除了老爸已觸犯刑法外,佬媽未善盡為人母親的職責予法違反兒少福利法,於理更是愧對邱小妹妹,除了外公演戲老媽子假哭 逼真演昏厥外,這家子于法予理予情都是個加害者,哪能如此俗不知靦無恥的要求國賠;至於那 二位醫生已接受調查等,相信受大眾與媒體等也逞罰於某一限度了,相信不久會給社會一個交 代;至於那智障北市衛生局長是不是作秀做過頭了,真的不適任的官員就換一換,還說三道四的 亂作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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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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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挖西呆巴狼
文章: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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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也開始在挖小妹妹的器官了......是家屬主動同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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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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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該國賠 , 由國家賠給這家虐待兒童的廢物每人腦袋賞個三顆子彈 , 送他們早日下地獄吧 !
此文章於 2005-01-24 04:26 AM 被 nzcy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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