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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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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光只會唉唉叫有什麼意思 來點內幕消息吧 我幫你爆料,保證讓你紅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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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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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永和
文章: 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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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滿就說~~請拿出證據~實物為憑
不要說XX很倒楣~誰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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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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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你本身才是個鬧劇,曲解?笑話,你就可以這樣舉例,我就不能嗎,你又能確定倒的公司就一定會再開,百分之百嗎?如果沒有絕對的把握,就跟我的理論還不是一樣。 改環境?請問如何改?世界上哪個國家沒犯人?哪個國家犯人犯罪後服刑完後就絕不再犯,你舉例阿,改環境?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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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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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站在小弟個人的觀點..真的是需要大力給他罰下去...
最好是 三星要求的名譽受損賠款賠到小白花的資產都下去了還不夠再加上利息...10年賠不完 然後內部高層全都關下去...不能易科罰金...並且將所有的姓名都貼上各大新聞頭條..好讓所有科技公司都有他們的RECORD...以後他們想翻身都"決不可能"... 至於使用者賠償的部份...當然是要有的啦...但若是小弟我...我可能反而不會很CARE這部份的細節... 畢竟...要讓他們永世不得超生...這才是我最希望看到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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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新北市靠近研究院
文章: 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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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環境不是改變不了,
而是應該從小事做起,
政治清明與否會直接地影響到老百姓的生活水平, 消費者的對黑心廠的惡惡之心與作為,也會影響其餘廠商的往後的作法, 也就是說, 如果一件證據確鑿,擺明了作假的廠商,身為有點認知的消費者(泛指那些對電腦有熱忱的人)都無法從這裡找回一點公道,義理什麼的, 我們憑什麼去責怪人家把我們當白癡耍!! 所以懲罰性賠償的起因是做為事後其他廠商的借鏡 一種消費意識的展示....... 突然想起老子裡有這麼一段話,特地找出來節錄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若使民常畏死, 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熟敢?" 是非善惡為常態,社會的正與不正,就只是在維持一個是善正確的常態!! 版主不必悲觀,殺了一個再找下一個,殺到一切清明了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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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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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用ㄚ
不然要放那些死人 在外無法無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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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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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來,請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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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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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標題都打錯還在這邊說這麼多?
下次不要出現錯誤的標題 再來說有沒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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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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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是靠爭取來的
不會從天下掉下來 我們消費者不積極,政府誰鳥你? 今天啟亨做錯了,就算不倒,也是元氣大傷,是吧? 十幾年的信譽在一兩個月毀掉,之後一兩年花幾千萬都不一定建立得回來 就算他改名字再開新公司,他敢又玩這種把戲嗎? 再被抓包一次(大家現在都有經驗了) 打新品牌的宣傳費還沒回收,又要重新建立品牌了 他有勇氣這樣玩嗎? 雖然黑心的商品以後不可能沒有 但姑息養奸只會更多,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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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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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阿杜大 你又開始犯憂鬱了喔 這種事情不用你擔心 其實會不會倒他們廠商自己會評估 畢竟二十年左右的品牌知名度 也不可能隨便就說丟掉 要衡量一下情形 今天不管是刻意 還是沒QC好 還是根本沒有QC這個部門 他們都要自己收尾 但是... 若要一片9550換X800 算他出貨10000片好了 你看看他要賠多少 要我是企業主 乾脆收收算了... 另外 不要到哪一區都牽拖到國內如何如何? 你怎麼不看看 老美為了迪士尼 如何配套更改他們的著作權 你說的那一種 是放諸四海皆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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