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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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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YYG8無能爛警察
好顯我不住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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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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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弟我也有被開過...而且是在七點快八點的冷門時間... P.S. 那該死的調杯杯把我的身分證字號寫錯, 跑去申訴馬上改一下原單子 上面的錯誤, 又原封不動的寄還給我 ~"~, 警察錯誤可以修改, 老百姓錯誤 就是該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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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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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有po過一次,好在被勸導而已,不然綠燈在左轉,2張罰單說~~~~~~~去那裡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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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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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想到的,警察也想的到 所以他就是兩側都有警察在等你 你要跑也很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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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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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需要二段左轉要有三個規則 以下由最容易排到最困難被發現 規則一:中央內側車道有寫"禁行機車"∼因為內側車道就是左轉車道,所以寫上禁行機車意思就是要你二段轉 規則二:有待轉格子 規則三:有待轉牌子 如果缺一個規則而被舉發 可以申訴 我有申訴成功過 而且我還是那三個都有的規則 只是代轉格子畫到行人道裡面(後面) 我就畫了地圖與敘訴就成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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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SMART BRAIN
文章: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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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和平東轉安和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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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玩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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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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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 是永和得和路上~ 那個路口再我申訴後三格月才修正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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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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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篇
首先 先讓大家在看看那個地圖 ============================= | 館 |↑新光三越 | 前 | | 路 | 1||||||||2 ----┘ └--- 襄陽路= =襄陽路(以下案例皆以→→方向為例) ___=_ _=__ 4 待轉區 3 新公園 博物館 ============================= 大家看完前文,應該都知道問題是在哪邊了喔 就是當館前路待轉區綠燈時,1-2的行人道不應該是綠燈 好!接下來開始補充那天的對話 我依然使用情境模式 (騎士甲乖乖的轉過去,但是因為發現到這個問題,又不趕時間,想說跟警察討論看看是不是又更好的方法) 騎士 :警察先生,那個路口好像有問題ㄟ,您是抓二段轉的喔?! 警察甲:對呀∼因為有格子呀,所以要轉! 騎士 :警察先生,那個路口好像有問題ㄟ,為什麼我轉的時候,看到的都是行人綠燈阿 警察甲:(裝傻狀)喔!對呀,當然要綠燈阿!要給行人走過來對面阿(指1<->4,2<->3的行徑方向) 騎士 :喔∼可是還是不對呀,那位啥我看過去都是行人綠燈(開始想拿出錄音筆,只可惜在車廂,拿出來的話太打草驚蛇,只好放棄) 警察甲:(繼續裝傻狀)喔!對呀,當然要綠燈阿!要給行人走過來對面阿,就跟著你一起同方向過來丫∼ 騎士 :我是說『都是行人綠燈』ㄟ,那個綠燈當然可以讓行人走過來阿,但是我的方向騎過來,不應該跟行人交叉吧! 警察甲:(繼續裝傻狀)喔!對呀,當然要綠燈阿!那你說行人什麼時候走? (中間畫圖解釋差點吵起來 省略) 騎士 :不是啦!我是說 我騎過來時,會跟行人對打,因為你看後面(轉身看當時形況),是不是有機車要走,也有行人要走,然後剛好交叉? 對面的警察乙看警察甲快招架不住,騎車過來這邊(中間再次畫圖解釋 省略,但還是忍住 不拿錄音工具) 騎士 :你看我說的對不對?那我再問你,那如果看到綠燈不禮讓行人 直接衝過來,那是不是也要開單? 警察乙:當然要阿!因為不禮讓行人穿越阿! 騎士 :但是那是行人闖紅燈阿(我待轉區這邊看的是綠燈,跟我垂直的當然是行人闖紅燈呀) 警察乙:沒,因為行人也是綠燈,而且要行人優先!所以如果機車騎士衝過來 也要開張不禮讓行人的單子 (騎士心裡想,哇!那個路口真是一舉兩得喔,沒有二段轉的也抓 沒有禮讓行人的也抓!不由自主開始更火大起來!) 騎士 :那就是那邊的燈規劃不好了喔?! 警察乙:也不是規劃不好啦,是因為那邊的燈是”四行向行人燈”(有些記不得警察是怎樣說這個專業名詞的),所以"行人燈無法調整那邊先紅,哪邊先綠""只能全部都紅 或全部都綠" 騎士 :喔!那應該可以調整吧!(那我在其他路口看到的不就都是可以一邊紅一邊綠,而且也應該是警察的權責吧) 警察乙:不行啦,就跟你說那個燈不能調整啦,因為它是做這樣子的,如果你能調整 那交通局可能會要你當技術顧問(騎士想:我還總顧問ㄟ,跟我說不能調整,我看是你再推拖吧) 騎士 :喔,那也可以讓待轉區跟行人燈不要交錯阿(警察可能以為我是說上一句話的內容) 警察乙:唉呦!就跟你說過不能調了阿,如果你會調,你就出名了∼(騎士想:我看是你自己不去調整吧,這樣才能"一舉兩得"一發兩單) 騎士 :可是? 警察乙:還可是啥?我跟你說∼交通局那些人真的是笨蛋 騎士 :(驚!敢罵你的上司?我的錄音筆在哪裡?要趕快錄下來!)呀?笨蛋? 警察乙:對呀,我老實跟你說,你會想到那別人也會想到,那些人不會規劃設計,那個行人燈也不能調,唉!真是笨蛋!你懂我的意思吧,你也不用再說了啦 我都知道你的意思,只能說那是台北市交通局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 (騎士想:哇!推的可真好!業績是你的 錯誤是交通局的∼) 警察甲:好啦好啦 走了走了(警察甲帶著警察乙騎車走了) 只剩下騎士甲在那邊想:好吧∼你們終於煩了喔∼終於把你們趕走了!至少可以少掉幾張後面來的不知道誤闖陷阱的小弱勢民眾,早知道要拿錄音筆把你罵交通局的笨蛋字眼錄下來,不知道這樣看你還敢不敢亂罵長官∼$@#$#% 那真的是沒有解決之道嗎? (今天先寫到這裡,明天再公佈我想了三個小時的破解之道) 笨蛋?!虧它還真罵的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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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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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路口我也注意很久了,感覺現在是"養著"..留著以後用 ,以後缺錢想抓人的時候可以說 "這個路標已經設立 xx個月了喔..你如果不服可以向xx單位申訴.."
註:我目前還沒看過人被抓. 而且待轉後很容易撞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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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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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部份,那個路口確實有插牌,不過實在很不顯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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