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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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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行人有沒有違規,駕駛人都犯了應注意未注意事項。
所以當然是駕駛人倒楣了! 何謂應注意未注意?! 先假設駕駛人都是受過訓練而拿到駕照的,所以應該注意一切路況,加上中華民國 XX 法律不知道是怎麼訂定的,所以一切都是駕駛人的錯。即使在你完全沒有錯誤,對方也是覺得他是百分百有錯的狀況下,駕駛人還是要付上或多或少的責任。 所以說,這世界奇妙的事情還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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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單 就 是 生 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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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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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想說應注意而未注意...案例太多了 法官會說拿到駕照就是要保障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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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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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死者為大"
但是外國就不一樣了,就算死了有時候還是會被判罪 總之不管怎樣,交通安全還是最重要的 不管誰對誰錯 生命是無法挽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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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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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我贊成這個說法...我自已騎車就是這樣...還被朋友笑沒膽...= = 不過我覺得有時候騎車的人問題也很多... 像我之前帶我的狗散步過紅綠燈時...(紅燈約2、3秒後才過的...) 就有對白木的情侶闖紅燈...老子還在過馬路耶!!! 事後男的好像還很不爽喵了我一眼(其實我也有喵他啦...) 好像是說我不該帶狗過馬路的...但是紅燈...我走斑馬線耶.. 現在帶狗過馬路都會先假設騎車的都是笨蛋...闖紅燈..不減速... 不過話說回來,台灣法律騎車撞到(或撞死)人以外的生物好像沒關係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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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水濂洞
文章: 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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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台灣就算好好騎在路上,突然有人在車子前方衝出來自殺,煞車都煞不及,一樣要負過失責任(除非有人証物証)~禁止行人穿越的地方..就算撞到還是有事~不必太相信法律會保障什麼..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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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翡翠灣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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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上禮拜5晚上~我跟朋友開車要去找人~途中遇到他一個朋友(不大熟)~
他好像心情不好拼了命一直衝~結果在中視前面要逆向超車時把一個人撞 一個飛上天空轉2圈.....不虎爛...連我朋友都差點跟著一起撞下去...現在那個人還在 醫院~聽說目前沒有生命危險....所以開車騎車都要小心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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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申請的帳號被我凹過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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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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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和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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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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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CP?PR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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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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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真險~剛剛差一點撞死一個小孩
引用:
樓主轉彎時就有如此高速,請問轉彎前時速多少?? 照樓主所說,沒有行人穿越道,很可能是巷口,沒有號誌也應該有stop sign,只是一般台灣人都會忽略吧??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疏於照顧,沒有牽著或抱著過馬路,的確是有所疏忽,在這裡說句不客氣的話,如果是我的小孩遭遇如此不幸,我即便是傾家蕩產,也會要肇事者付出一輩子的代價.也許你們會覺得我很過分,但是提醒你一聲,現實社會是存在許多像我這樣的父母的 在美國就曾經有過姦殺案受害者的父母,窮其一生,當加害著要申請假釋時,就發動抗爭,等到服刑期滿,則一路追索著犯人,在他所住的社區裡張貼案子的傳單,父母親情很偉大,同樣的,怨念也是很嚇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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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Greenhouse
文章: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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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真險~剛剛差一點撞死一個小孩
引用:
如果父母疏於照顧沒有牽者或抱著過馬路,這些父母首當其衝該負最大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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