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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rud
Senior Member
 
leru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083
光明面說,學個教訓吧,你可以跟他吵,何必動手。
     
      
舊 2003-08-15, 12:33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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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rud離線中  
shiuitsao
Master Member
 
shiuits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水濂洞
文章: 1,681
上法院這部分只是刑法方面義憤傷害罪..
告贏的還可提起民事賠償(侵權行為)
到時易科罰金外還要賠人家..會因小失大
 
舊 2003-08-15, 12:35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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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uitsao離線中  
祖宗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5
密技

先自殘, 也去驗傷, 再去告他,
順便找幾個工人做證人,

重點: 要說兩人是在 "拉扯", 不能說打人

瞭解嗎?

網友做到這樣也夠囉
舊 2003-08-15, 05:06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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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離線中  
Wolala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ong kong
文章: 42
根據我爸歷年來的經驗
要和解 一定要主動和解 而且要找很多人一起去和解
用振奮人心的音量拜託他
放過你 不然小弟們會因為大哥被關很傷心
然後小弟要"真心誠意"拜託他全家
看看是誰比較值得 看他玩不玩的起
我爸都這樣完美又和平的和解
舊 2003-08-17, 02:41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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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ala離線中  
minghong
Major Member
 
mingh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26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oaa
單從法理上來看
我不是很贊同你的說法
只要動手就犯傷害罪的說法我認為太過偏激
不過刑法我很久沒碰了
阻卻違法的部分
改天翻翻再來聊

我是建議可以先告他公然侮辱
然後以刑逼和


我贊同oaa的說法
以刑逼和
必竟他公然侮辱在先 且你有人證
舊 2003-08-18, 12:06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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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hong離線中  
KRomTz
Regular Member
 
KRomTz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92
照實講吧...
不要說謊或是誇大,不然可能因為口供不實而敗訴.
像有個婦人,因口角被人打,
上法院就跟法官說被打到"昏死過去",
事實上是沒有,他以為講越嚴重越有理,
旁觀的人都作證沒有,
原本對方已道歉並表示要陪醫藥費,
最後被打的婦人不但沒醫藥費,
還要請打人的吃飯和解.
舊 2003-08-18, 12:29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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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omTz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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