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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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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最後戰役∼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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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我根本不認識那人,幹嘛幫他翻案
不過案件本身與我,與你,與眾網友倒是有關係

各位明白,通常處罰是罰行為,而非罰動機
即便是刑法上所謂的未遂罪,也必須有充分證據證明其的確有犯罪意圖
所以
我們日常生活中不會被交通警察開「準備違規停車」的罰單
也不會有哪個檢察官能以「腦筋想搶銀行」而把你起訴

在這網站上活動,被停權當然是很嚴重的處罰
然而,如果只是站長與少數網友主觀認定他是「來亂的」就被停權
這算是什麼呢?
今天你以為別人受懲與你無關
或許明天你發表的言論讓某些人看不順眼,也判定你「來亂的」而被處罰
你又作何感想呢?

自由心證並不是自由猜測
那也是要有證據的啊
否則何以服人?


您說的沒錯!

不過,這個案件本身與我,與你,與眾網友倒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相信您與我,與眾網友是不會發表這樣的主題。
(請不要單看樓主的第一篇文章,用第二篇去對照第一篇)
原因已經有許多人告訴您了,就不多說了。

另外,「有心人」利用新、老會員之間微妙的關係,大做文章,製造矛盾。
您會甘心被其利用,隨之起舞嗎?

以上,說的夠露骨了。
     
      
舊 2003-06-27, 12:28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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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離線中  
CCRen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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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新撰組一番隊
文章: 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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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ob
您說的沒錯!

不過,這個案件本身與我,與你,與眾網友倒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相信您與我,與眾網友是不會發表這樣的主題。
(請不要單看樓主的第一篇文章,用第二篇去對照第一篇)
原因已經有許多人告訴您了,就不多說了。

另外,「有心人」利用新、老會員之間微妙的關係,大做文章,製造矛盾。
您會甘心被其利用,隨之起舞嗎?

以上,說的夠露骨了。


不然

本人在此區的另一討論串已發表過
「法治」才是我訴求的重點
依法行賞罰,不因人而異,以「違規事實」為處罰依據
而非憶測網友「動機」即逕行處置
今天我們在此例中看到的,是一個唯心論的判決
並未有實際造亂證據,僅以主觀認定「來亂的」三個字就讓一個帳號遭到停權
這讓我聯想到南宋初年那有名的罪名「莫須有」
也讓我想到往日戒嚴時代的產物--思想犯
只要被人感覺你想反對政府,就有可能被警總帶走
但是現在已經是21世紀,社會早就法治開化了
在罪證確鑿,法官判定有罪之前
人人都應該被設定為無辜的,不是嗎?
即便某些網友有圖謀不軌之意向
也應該是在他有顯著的犯行之後才會受罰
罰的是他的行為,而非意圖

發表這樣的主題有違反板規嗎?
就算此人是之前誰誰誰的分身
就算他是有心要「大做文章,製造矛盾」
行為本身錯了嗎?

沒有誰被誰利用的問題
矛盾早已存在,存在於我心中
我現在只是把它攤出來講罷了

以上
 
舊 2003-06-27, 01:57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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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Ren離線中  
蠢蛋阿德就是我!!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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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台南市
文章: 2,865
不教而殺謂之虐

這是站方經常被質疑的一點



站長

請不要就這麼輕易地讓許多人為你辛苦、努力才取得的結果諸東流
__________________
終日昏昏醉夢間,忽聞春盡強登山,
因過竹院逢僧話,又得浮生半日閒。


佛艾德愛胡搞
舊 2003-06-27, 02:02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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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蛋阿德就是我!!離線中  
job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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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最後戰役∼
文章: 22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不然

本人在此區的另一討論串已發表過
「法治」才是我訴求的重點
依法行賞罰,不因人而異,以「違規事實」為處罰依據
而非憶測網友「動機」即逕行處置
今天我們在此例中看到的,是一個唯心論的判決
並未有實際造亂證據,僅以主觀認定「來亂的」三個字就讓一個帳號遭到停權
這讓我聯想到南宋初年那有名的罪名「莫須有」
也讓我想到往日戒嚴時代的產物--思想犯
只要被人感覺你想反對政府,就有可能被警總帶走
但是現在已經是21世紀,社會早就法治開化了
在罪證確鑿,法官判定有罪之前
人人都應該被設定為無辜的,不是嗎?
即便某些網友有圖謀不軌之意向
也應該是在他有顯著的犯行之後才會受罰
罰的是他的行為,而非意圖

發表這樣的主題有違反板規嗎?
就算此人是之前誰誰誰的分身
就算他是有心要「大做文章,製造矛盾」
行為本身錯了嗎?

沒有誰被誰利用的問題
矛盾早已存在,存在於我心中
我現在只是把它攤出來講罷了

以上


我那段 (另外,「有心人」利用新..................)
是指別檔的事,主要是給您提個醒,
有正義感是不錯,不過若不謹慎觀察,也最易被人所用.

下面連結,站長說過的話.
http://202.39.48.38/showthread.php?...#post1074496352
大環境不佳,大家就互相體諒一下吧!!

以上,言盡於此,不再回應.
舊 2003-06-27, 02:49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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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離線中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蠢蛋阿德就是我!!
不教而殺謂之虐
這是站方經常被質疑的一點
站長
請不要就這麼輕易地讓許多人為你辛苦、努力才取得的結果諸東流

不教而殺謂之虐...
這是沒有錯啦
但這邊並非完全沒有處罰上的根據
甚至站長還對許多接近尺度邊緣的言談相當寬容...但也可能是沒空管
(這部份自己查一下自己過去的言談就知道)
(會有幾個人發言都很有意義沒灌水沒離題?語氣都不酸也不爆燥?都沒牽扯到違法或不正當的事?)
一切要照規矩辦的話包含你我在內幾乎都要全數停權
請先容我節錄站長最近寫的

-------------------------------------------
辦人的標準依照註冊時的板規,但我從來沒有將這些規定數字化,或是條列化,例舉化,畢竟規定的太詳細太明確,不是造成網友發言的嚴重受限,就是給鑽法律漏洞的人一條門路

至於最後的處置決定,由我自由心證,沒辦到你的話,您實在沒什麼必要詢問哪些人為什麼會被停權,這在我的眼裡看來,您不是不懂,而是故意問的,對於這種行為我判定為非善意,就這樣
-------------------------------------------

我之前也講過
如果一切都要法規化並嚴格執行
結果就是萬言板規的出現,並失去自由討論的優點
相信沒人想見到這樣的結果吧
所以目前的問題是在自由心證上面對吧
這部份我們只能信任站長
但若有人能提出更好並可行的方案
我相信站長不會不接受

還有一個大家常掛在嘴上的鬧事的停權問題
嗯~~~~這樣嚴重的事情是該給一個標準
好吧!我先隨便模擬一下
怎樣算鬧事?(離題?灌水?不知所云?單純吵架?辯論?)
誰當裁判?(你?我?站長?ISO?IEEE?)
誰該停權?(參與該討論串就算幫兇?罵髒話才算?語氣不好就算?自由心證?)
停權多久?(一率永久停權?視狀況而定?自由心證?)
申訴制度?(有?無?有,但是沒用?無,但想申訴也可以?)
假釋制度?累犯?糾察巡邏制度?三審上訴制?公告系統?
......其他可以參考本國審判制度
SEE THE GHOST!!上個網有沒有這麼麻煩??
OK~事實證明我沒有管理長材
希望有網友能自告奮勇來完成這艱鉅的工程
不然只好什麼都丟給站長處理
你不喜歡,站長也不高興
----------------------------
以上雖誇張戲謔
但著實是我心中所想的(想太多)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03-06-27, 03:06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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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離線中  
CCRen
*停權中*
 
CCR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新撰組一番隊
文章: 3,13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u8526425
......
不然只好什麼都丟給站長處理
你不喜歡,站長也不高興
.....


也用不著這樣吧

PCDVD的網友這麼多

幾個發言量比較大的板找幾個德高望重的老網友當小板主負責管理刪文

對於屢勸不聽的網友再報請站長停權處分之

這樣站長就不會那麼累啦

各板也會更有秩序

把不妥的文章刪除是很合理的(當然要具明刪文的原因)

帳號停權是很嚴重的處罰,宜審慎之

以上是個人隨想啦
舊 2003-06-27, 03:50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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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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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也用不著這樣吧
PCDVD的網友這麼多
幾個發言量比較大的板找幾個德高望重的老網友當小板主負責管理刪文
對於屢勸不聽的網友再報請站長停權處分之
這樣站長就不會那麼累啦
各板也會更有秩序
把不妥的文章刪除是很合理的(當然要具明刪文的原因)
帳號停權是很嚴重的處罰,宜審慎之
以上是個人隨想啦

非常感謝你的回應

我記得站長不是很信任我們這些看不到的網友
先不管站長的意願啦...
德高望重的人應該會有
但可能有兩個問題
1. 此人無意管板
2. 不可能所有人都服他
當然事情還沒進行前說這太早
但不能免除這可能性

而且假若人有了
那基本的規則就必需確立出來
不然人人管板一套法也蠻麻煩的
若真的要做的話
像巴哈及基地那樣規模的討論區作法也許可以研究一下
(即使如此,還是三不五時有人想橋板主...無法完美)
若採用太鬆散的規定易招致眾人質疑(像現在一樣)
若規定的太詳盡又於自由風氣有害
呃啊...我的想法已陷入死胡同,很難有所突破
誰來替大家想個好辦法
-------------------------
其實我現在覺得目前的管理是ok的
唯一欠缺的只有不能自行刪文限制
不過對我也沒差就是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03-06-27, 04:18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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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離線中  
斯可比歐
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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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u8526425
非常感謝你的回應

我記得站長不是很信任我們這些看不到的網友
先不管站長的意願啦...
德高望重的人應該會有
但可能有兩個問題
1. 此人無意管板
2. 不可能所有人都服他
當然事情還沒進行前說這太早
但不能免除這可能性

而且假若人有了
那基本的規則就必需確立出來
不然人人管板一套法也蠻麻煩的
若真的要做的話
像巴哈及基地那樣規模的討論區作法也許可以研究一下
(即使如此,還是三不五時有人想橋板主...無法完美)
若採用太鬆散的規定易招致眾人質疑(像現在一樣)
若規定的太詳盡又於自由風氣有害
呃啊...我的想法已陷入死胡同,很難有所突破
誰來替大家想個好辦法
-------------------------
其實我現在覺得目前的管理是ok的
唯一欠缺的只有不能自行刪文限制
不過對我也沒差就是

大道理講得不錯

但我想下面例子之暴劣性連國中生都能夠判斷得出來吧
----
美麗:「別用那幼稚的自以為是來捧高自己的品德」
sudenew:「你他嗎的檢舉鈕會不會按」
奧客:「你老爸當初真該把你打在你老媽滴嘴巴上」
----
舊 2003-06-27, 04:32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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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斯可比歐
大道理講得不錯

但我想下面例子之暴劣性連國中生都能夠判斷得出來吧
----
美麗:「別用那幼稚的自以為是來捧高自己的品德」
sudenew:「你他嗎的檢舉鈕會不會按」
奧客:「你老爸當初真該把你打在你老媽滴嘴巴上」
----

大道理喔...
應該還不至於吧
若你有好方法請提出來大家參考會更好吧

那3位怎樣怎樣我是不清楚啦
但有這樣的言談確實很不應該
我是站長的話大概會施以懲戒
(當然,如何懲戒是用自由心證法)
(其他人尬意不尬意如何處置我並不在乎)
(但我不確定我手上有拿刀時,敢不敢真的去砍人)
------------
這樣是不是你想要的回答??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03-06-27, 04:41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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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離線中  
斯可比歐
訪客
 
文章: n/a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u8526425
大道理喔...
應該還不至於吧
若你有好方法請提出來大家參考會更好吧

那3位怎樣怎樣我是不清楚啦
但有這樣的言談確實很不應該
我是站長的話大概會施以懲戒
(當然,如何懲戒是用自由心證法)
(其他人尬意不尬意如何處置我並不在乎)
(但我不確定我手上有拿刀時,敢不敢真的去砍人)
------------
這樣是不是你想要的回答??

您的回應只要發自您本身的判斷即可
別在意別人希望看什麼回答

個人認為,您在「就事論事」這點上,是值得肯定的
舊 2003-06-27, 05:15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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