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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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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啊.. =.= 所以讓人反感不是假的.
我也是遇過一次有個不斷叫我和解的警察. 都還沒表態就叫我先和解? 當然, 我有保險所以丟給保險去處理. === 對方事發逃逸這是問題, 後來沒啥接觸這不是問題, 如果是交由保險處理. 員警態度是問題, 可以建議不能強硬, 是警察兼法官了嗎? 他名字是Dre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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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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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沒有影像證明肇責,證明肇責在法律上是最重要的
年初我也是車禍,對方也是跑掉(因為酒駕),因為我開車所以只有小挫傷 所以對方在當下就是肇逃加過失傷害(因為人受傷,肇逃才會有刑責<---刑法管的到) 因為有行車紀錄器影片,警察就可以簡單處理,對方等隔天酒退才來投案(唉...) 警察的態度要看人,主要就是冷靜面對就好 畢竟面對你是他的工作,但是沒有規定他不能態度不佳(他覺得沒有就沒有...) 總之我經過的流程跟你差不多 保險人員一樣無感,對方也是沒有處理 但是.....最重要的,也就是有過失傷害有刑法問題 所以檢察官會開庭,對方也得來,當場處理肇逃(罰6-9萬) 後來去隔壁法院調解,這時候就是你的條件就看他接不接受 因為對方過失傷害,法院就是會罰錢,給不了就是去坐牢加前科 你跟他和解了他才沒有刑責 所以就是他覺得給誰錢哪個比較划算的事 總之,現在就是好好把傷養好開驗傷單跟醫療單據,把車修好留單據,直接等地檢署開庭等調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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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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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個月開庭調解才知道,5萬這個價碼很佛心了,十幾萬才和解都很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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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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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價是要看實際情況好嗎?
樓主現在能提得出有憑有據的損失能到多少呢? 而且現在看起來就是真正的事主∼他母親並沒打算大張旗鼓上法院 純是樓主吞不下這口氣 一大堆要證明損失跟傷害的前置都非常不充分 (說實在就算真的再去重做鑑定+車損報價跟驗傷我看也列舉不了什麼) 我看一下子就會變成他母親反過來要他別多事添麻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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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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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憑甚麼要求5萬?
因為他肇事逃逸...........又不聞不問,我不爽而已就這麼簡單 至於單據部分能有多少錢,醫院急診掛號,之後換藥....頂多1千出頭而已 機車維修部分就是區區4200元,我沒趁機修車.....例如換機車殼之類的 單純維修到能行駛狀態,因為是老車了 至於提告是因為事發至今快5個月了,對方不出面直接丟給保險公司處理 難道我要給他機會拖到6個月期滿??然後就喪失提告的權利了嗎?? 其實有網友說得很對,肇事逃逸是刑事罪,若他沒跟我和解法官會判他重一點,至於判多久要看法官..... 至於我媽現在沒意見都聽我的,我也告訴他可能一毛都拿不到,他願意被判刑易科罰金給國家我一點都沒意見,頂多4200元修車費自己付沒差啦!醫藥費強制險會賠,這樣說好了,我就願意花時間走法院或是調解庭,就是要他得到一個教訓,因為這口氣我吞不下,我媽年紀大了因為被撞一個多月行動不便,醫生證明是寫手跟腿擦挫傷,擦挫傷聽起來很輕微,若是年輕人擦挫傷應該很快會康復,但老人家擦挫傷就不是這樣簡單就能好的,車禍隔天整隻手都腳都嚴重瘀血,老人家觀念比較相信民間推拿師傅,所以自費去看,這部分沒單據......所以我灌在精神賠償裡面,至於法官要怎判......我無所謂,我就是要出這口氣 我要求5萬的原因也是有這部分灌在內,還有....我要求5萬他就給我5萬嗎?你是沒去過調解委員會嗎?砍價是基本的不是嗎?我也不怕告訴你,我的底線是2萬5至3萬,難道我直接開3萬再讓他們砍嗎?我好像沒這麼笨. 要是這樣還不肯跟我和解,那我沒意見,看肇事逃逸加過失傷害法官判多久,就易科罰金給國家好了,反正我本就打算1毛都拿不到的,他願意怎樣選擇那是他的問題,至少我出一口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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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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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觀念正確,對於擺爛的,我都建議直接跟法官講,賠償我不要了或是我繼續打民事,民事法官判多少就多少我絕對尊重,判重一點,錢給國家賺沒關係, 台灣法律是用來統治人民的,人民受害政府賺錢,人民受害越多政府越賺錢, 法律輕的要死,有錢人根本沒再怕,擺爛的人也沒再怕,難怪國家變成這樣。 此文章於 2021-08-25 08:27 PM 被 aero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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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文章: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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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是因為有受傷或肇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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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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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肇事逃逸,然後又不聞不問,所以要求賠償五萬。
這上法庭,應該就打槍了。 肇事逃逸,不聞不問,只能讓肇事者加重刑罰方向判決。 刑事附帶民事,才是你的重點。 明細、條列、收據,這是可賠的。 照顧母親,可用看護名議,要求賠償,要舉證。 母親沒工作,可用家管收入來算。 精神賠償,這部分要有理由,可以開高點,但目前的判例,賠很少,或判不賠。 此文章於 2021-08-26 12:39 AM 被 gigam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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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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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刑事告訴權不會因為和解就破棄,隨時可以反口告下去,這是權利 所以最保險的做法是,讓對方提出告訴,然後撤告,這樣就不能再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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