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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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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光是"危害性、急迫性" 這就表示法院的自由心證很高 如果嫌犯進法院裝乖 其實是有難度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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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的大醫院附近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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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第一次跟第二次相反了....我印象中是先嗆時鐘要殺他 但是基本上以前兩次的事實也無法將他作為罪犯處理, 就是逆向違法而已(頂多公共危險罪) 第三次才真的罪證確鑿.....畢竟全世界都沒有當時阿湯哥的預防犯罪調查局(關鍵報告) 目前以他的表現看來,也的確符合精神有問題,至於符不符合減罪條件....我就不知道了 只是這種的,出來之後再犯機率高達95%以上 至於最優質的FACE團體,我想也是需要出來了透透氣了 引用:
簡單的一句話....我家孩子都很乖,都是野馬帶壞他的 國家機器想要斷一個人或是一個家庭金流並不困難,只是看要不要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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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荒唐 好男人壞男人,還不都是你們害的、原來Y拍已經是廠商才能呆的地方了 最近的誑語 [感想]給8點檔的編劇們(三、民)、 [大科技廠]某美面板的cost down、 理論上來說,最極品的妹 此文章於 2021-08-16 11:30 AM 被 songmong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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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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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法律就是要給人機會--多來幾次的機會。
光他這種人(例如殺妻殺女友連三次)就將立法的良意完全抵消,說不定還有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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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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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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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金流顯然很寬裕
絕對家長雖然嘴上抱怨其實還是超溺愛 這種的恐龍家長自家親戚也有出產~一些認識的人中也都有 只能祈禱車險有保足 不然我敢肯定這種垃圾一定出自垃圾家庭 出大事只想到怎樣"避險"決不是負責 如果今天這台野馬根本沒保強制險以外 那更可能白死or白殘還求助無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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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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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會說為什麼家長溺愛 很簡單 不溺愛今天就是家長被小孩砍死或殺死 小孩殺了外人 小孩抓去關 小孩戶頭賠錢 以結果論來看 總好過自己被小孩殺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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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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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的法官跟民意已經脫節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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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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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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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等到某某某立委高官小孩親人等被這種人間垃圾撞到才會被重視
真的是別人小孩死不完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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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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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溺愛的不會還留在家裡, 我曉得的那個已經不知道遊蕩去什麼世界了.
PS. 別說我們不管啊~ 警察要抓去抓,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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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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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斷金流就砍父母啊,反正砍直系血親又不會死刑又有精神病免死金牌, 都這麼多案例要是有自知之明的父母敢不給錢? 當然是等出事政府社會來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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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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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養了一群肥貓利萎的結果 台灣也不是從今天開始才發生一些狗屁倒灶的事,要改革也給夠你時間了,然後呢?? 就沒有然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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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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