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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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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過失傷害最高一年 正常沒6個月以上的 不和解也頂多易科罰金3K*180 傻了才跟你300萬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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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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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而且這也沒那麼簡單就告成 更可能的結果是騎士又白賠了訴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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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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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超額險就不用煩腦賠不賠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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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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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民事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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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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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未必喔 還要看事發狀況 機車是側邊被撞 所以就路權優先來說並非全錯 雖說主幹道有優先路全 但也不表示已經有車在車道上,你可以不煞車撞上去 所以這件多半會被當成七三,或六四 汽車七或六,機車三或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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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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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讓我想到園區傳說要從另外3面出口出去確保有紅綠燈, 因為有個出口接廟沒有紅綠燈. 紅綠燈至少給了比較明確的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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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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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不是有人提了 騎士一條命說不定還比不上超跑修理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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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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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聽過以刑逼民, 沒聽過反過來的... 而且在這案子中,機車處於民事不利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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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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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 現在的路權就是看"路權"了, 沒有什麼撞擊位置影響鑑定結果了. 在無號誌路口, 主線沒有其他違規前提下, 支線被撞就是支線的錯--誰叫你判斷錯誤以為人家會讓你.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601346?mode=whole https://www.pthg.gov.tw/traffic_saf...3FF91B231EA9D0F 此文章於 2021-07-20 04:50 PM 被 FIREFALC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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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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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連機車都買了第三+超額責任險, 一年一千多...
台北市雙B都快比Toyota多了, 更別提一堆牛馬蛙在路上跑. 隨便敲到一塊鈑金就是十年保費起跳了. 這麼划算的保險還是乖乖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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