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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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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意見還是一樣 你真的想給什麼特權 我覺得公共運輸半價 水電費用一戶半價 就像現在這樣就夠了 思考給什麼權力才會有榮譽感? 這條路從一開始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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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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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以軍人的角度去講志願役福利,軍人的是簽了就有 但我是以平民的角度去講義務役福利,平民的得達標才有 這是完全不同的討論基礎 我會這樣想是認為義務役訓練模式一定要改 阿扁時期有開始改 但是到老馬時期整個歪掉...說順應民意兵期越短越好 根本就擺爛放生 縮短役期可以...但是訓練內容要跟著調整 該學會的還是要學...不然進去是死老百姓出來還是死老百姓 這樣的服役毫無意義可言啊 還要跟人家談什麼榮譽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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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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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感是因為有人佩服而尊敬而產生的, 首要條件就是素質要好.
以軍隊而言, 最核心的就是從小軍校後的職業軍人軍官的能力與品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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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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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福利好, 才能挑選比較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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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問了, 我就是中國戰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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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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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人佩服、尊敬 肯定是因為某些行為 之後就能把軍人社會地位提高到接近醫師 這樣軍人才能以自己從事的職業為榮 什麼戰技 那是軍人本來就要做的事 比較算無關的末節吧 個人想法 此文章於 2020-10-03 09:21 A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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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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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幾年台灣義務役最被人詬病的不就是不操戰技 一堆有的沒的都比戰技優先 真正想磨練戰技的人對當兵反而敬而遠之 搞到能吸引人當兵的只剩錢了 話說老一輩的台灣人對當兵的會佩服他們戰技很強嗎? 他們操滿2~3年很多人也不輸志願的好嗎 佩服的是那種環境你也待的下去真他媽了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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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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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當兵當軍人沒有榮譽感
戰技也都是他們從事職業的專業訓練項目 就像一些人office三件套要熟悉運用 攝影的要學photoshop修圖 那都是他們職業的基本能力 所以這跟榮譽感無關的 我認同訓練方式要改 但榮譽感不是靠訓練戰技來的 當兵在中國文化中就是低賤的職業 (不管本省、外省一開始都是從大陸來的) 「好男不當兵」在本省、外省間也是共識 你要把整個國家社會觀念扭轉成「好男愛當兵」 當兵的人都是搶破頭擠進去 那時保證他們各個榮譽感滿滿滿 此文章於 2020-10-03 03:56 P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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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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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鮪魚肚和饅頭綿被..似乎很難和榮譽連起來 對自己,對社會,對國家的肯定與認同.才能建立起真正的榮譽心. 簡單說滿意度高,人民自然會主動想回饋國家社會.讓國家社會更好 但現實很遺憾,不要做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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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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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民這麼會酸, 自己到底多厲害
![]() 真的尬得贏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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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問了, 我就是中國戰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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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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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國防部號稱200萬大軍。軍官士官不算。上兵退伍的有沒有150萬人 ![]() ![]() 真的動員 有多少人會回去。我除役了。無所謂。 ![]() ![]() 本院於96 年三讀曾修正通過 兵役法第三條條文,義務役官 兵除役年齡由四十歲降為三十 六歲,修正條文規定,男子年 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 ,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 。 又以軍官、士官除役年齡, 不在此限。 回朔大法 40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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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 ![]() 此文章於 2020-10-04 12:13 AM 被 pompo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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