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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 引用: 
 你這個是在家裡 問題更麻煩 因為 神經病要搞你太容易 打不過你 晚上在家放火 打不過你 晚上趁你睡覺捅你一刀 其實這種你們只能舉家搬遷 不然就是想辦法讓房子被法拍 然後搬的遠遠的 不要管他      | ||||||||
|  2019-12-24, 12:22 PM
			
			
	#21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92
					
				 | 引用: 
 難怪有錢人都要買豪宅 買得起豪宅的人,都有一定的教育程度與法律知識, 雖然會玩陰的,但是不會搞出一副要跟你同歸於盡這套出來 | |||
|  2019-12-24, 12:28 PM
			
			
	#22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64
					
				 | 引用: 
 我認為這種酒後作亂的人 就跟酒駕一樣 這種人不應該喝酒,沒有資格喝酒 問題就在喝酒,而不是開車 所以吊銷駕照那種是就別再白做了 該給那種人上偵測酒精的電子腳鐐 讓他絕對沒辦法喝酒 
				__________________ 要用FurMark燒機請注意,作者建議跑15分鐘就好/電腦電源接頭規格 加入 F@H分散運算,幫助對抗疾病/ /加入WCG分散運算,幫助解決癌症,AIDS,糧食與能源問題 http://cid-d082ecba16a55988.skydriv...=GetSharingLink VGAMaster 請多多支持,歡迎任意轉貼!   | |
|  2019-12-24, 01:25 PM
			
			
	#23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429
					
				 | 這就是台灣的民主自由不是? 
				__________________ Good Morning | 
|  2019-12-24, 01:57 PM
			
			
	#24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 很多東西是走正道無法解決的, 有時候公權力反而是這類人的打手, 這很複雜就不多解釋. 只能說離開, 自己主動脫離那個環境. (現在除非公權力來強制我去照顧對方, 不然... 哼) | 
|  2019-12-24, 02:02 PM
			
			
	#25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 引用: 
 以前還有檢肅流氓條例對付這類人 一直以來說是惡法侵犯人權,大法官認定違憲 條例廢除後,又沒有再修新法取代 用社維法這類人根本不怕 | |
|  2019-12-24, 02:02 PM
			
			
	#26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 引用: 
 社維法只是行政罰,沒案底。 社維法本來還有拘留,前一陣子判違憲,沒了。 將有更多臉皮厚的痞子橫行社會。 | |
|  2019-12-24, 02:13 PM
			
			
	#27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63
					
				 | 過於保護人權 應該立法神經病直接銷毀,那種喝酒後無法控制自己到處鬧事的也應該要銷毀 只可惜為了少數人的人權,要去犧牲大部分人的人權 | 
|  2019-12-24, 02:26 PM
			
			
	#2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8 
					文章: 15
					
				 | 在台北花一千萬買房子跟花三千萬買的房子差在哪呢? 除了硬體設備更豪華了,大車位 大花園 公共設施多等等, 但最大的差別是鄰居素質不會太差。 | 
|  2019-12-24, 06:17 PM
			
			
	#29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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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4, 07:28 PM
			
			
	#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