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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hoba
人在香港沒犯法,要拿什麼抓他?

雙方無司法互助協議,憑什麼要人家幫你?你長得帥?金城武?

這問題又不是一天兩天了,講白點,我們過去(英殖)跟香港就是交惡,現在更不用說

還有開記者會說要派檢警過去拉人的就更好笑了,你誰?

那香港人殺香港人,也不是殺到台灣人,干我們什麼事?

香港政府不想審判也不想幫忙就算囉,台灣幹嘛還要浪費司法資源去屌你?
     
      

此文章於 2019-10-23 09:34 PM 被 Toluba 編輯.
舊 2019-10-23, 09:3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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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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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3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原來台灣只剩下國籍航空公司在飛了

"雖然陳同佳已經被移民署在系統上註記「不核發登機證」,但陳若搭乘非我國籍航空公司班機來台,或以非正式管道來台,陳因具通緝犯身分,入境時將會被逮捕。"

才兩天以前的話而已
引用:
==陸委會副主委 邱垂正==
(港府)應該承諾 透過司法互助的方式
提供本案在香港相關的事證
因此我方有必要
先對相關人員的入境
採取管制作為


哦,邱垂正官太小了,不算是個咖對吧?

彎轉太多,頭會暈,我懂滴
 
舊 2019-10-23, 09:37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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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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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Toluba
那香港人殺香港人,也不是殺到台灣人,干我們什麼事?

香港政府不想審判也不想幫忙就算囉,台灣幹嘛還要浪費司法資源去屌你?

這是犯罪行為
犯罪行為就是要偵辦不然就是警方吃案
不然就是台灣告訴全世界你們都可以來台灣犯罪不會被偵辦
這不是"台灣幫香港辦案"
而是"台灣在偵辦自己領土主權內發生的罪案"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9-10-23, 09:39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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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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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3
引用:
作者Toluba
那香港人殺香港人,也不是殺到台灣人,干我們什麼事?

香港政府不想審判也不想幫忙就算囉,台灣幹嘛還要浪費司法資源去屌你?

去搞清楚刑事管轄權是什麼東西再來嘴,我不像大律師那麼有耐性,我很懶得掃盲
舊 2019-10-23, 09:39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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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acetyII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hoba
來來來,最公正的自由時報




喔,公正什麼我不懂,你認為自由時報公正那就公正吧


所以我看到的是公正忠實轉述的報導,包括內政部長受訪說的內容,跟一個受訪政委說的內容


然後呢?


一般有智商的讀者,對於我國的註記規範,是要信內政部長說的,還是一個政委說的?

當然對於相信殺人犯的版友來說,政委可能更可信吧

此文章於 2019-10-23 09:48 PM 被 acetyIII 編輯.
舊 2019-10-23, 09:47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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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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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3
引用:
作者acetyIII
喔,公正什麼我不懂,你認為自由時報公正那就公正吧


所以我看到的是公正忠實轉述的報導,包括內政部長受訪說的內容,跟一個受訪政委說的內容


然後呢?


一般有智商的讀者,對於我國的註記規範,是要信內政部長說的,還是一個政委說的?

當然對於相信殺人犯的版友來說,政委可能更可信吧

又在給人扣帽子了,來點會的好不?

自己去餵狗看看到底是誰從頭到尾彎個沒完的?

如果今天用最單純的方式接戰,事情會複雜至此?
舊 2019-10-23, 09:5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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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Water Spina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8
文章: 0
引用:
作者Toluba
那香港人殺香港人,也不是殺到台灣人,干我們什麼事?

香港政府不想審判也不想幫忙就算囉,台灣幹嘛還要浪費司法資源去屌你?


之前有個外國人在台灣被另一個外國人毒犯分屍,那個毒販跑去菲律賓,然後我們警方還去菲律賓抓回來。照你的偉大邏輯,我們幹嘛去菲律賓抓人呢?

下面就是鏡週刊的報導:Youtube

鏡週刊 永和分屍內幕》殺人分屍後潛逃出境 孫姓主嫌遭菲國遣返回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QI-iuvDL5g

以後墨西哥毒販全都來台灣殺人好了,反正都不用被抓阿

此文章於 2019-10-23 10:10 PM 被 Water Spinach 編輯.
舊 2019-10-23, 10:08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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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 Spinach離線中  
acetyII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hoba
又在給人扣帽子了,來點會的好不?

自己去餵狗看看到底是誰從頭到尾彎個沒完的?

如果今天用最單純的方式接戰,事情會複雜至此?


是你複雜了,最單純就是讓他買張港龍飛過來,大家守株待兔就好

現在一堆略懂殺人犯的一直在吵

搞的我國還要派專人到香港去勸誘一個香港的殺人犯來台灣吃住不用錢(話說派人看著他在機上吃吃喝喝的機票也是要公款的 ...........)


個人認為,殺人償命,真後悔,還需要司法? 自己消失人間有這麼難嗎? 屎前懺悔,說不定還能見上帝......

此文章於 2019-10-23 10:31 PM 被 acetyIII 編輯.
舊 2019-10-23, 10:30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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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I離線中  
JOK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6
引用:
作者Water Spinach
之前有個外國人在台灣被另一個外國人毒犯分屍,那個毒販跑去菲律賓,然後我們警方還去菲律賓抓回來。照你的偉大邏輯,我們幹嘛去菲律賓抓人呢?

下面就是鏡週刊的報導:Youtube

鏡週刊 永和分屍內幕》殺人分屍後潛逃出境 孫姓主嫌遭菲國遣返回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QI-iuvDL5g

以後墨西哥毒販全都來台灣殺人好了,反正都不用被抓阿


只要在台灣犯法的人(不管本國外國人),
只要跑出台灣的管轄權,
台灣都不能出去抓。

只能請求犯法人跑去的國家抓人,
如果對方不鳥台灣,
就真的不用抓了。

如: 白狼,貴婦奈奈,羅福助.......
舊 2019-10-23, 10:51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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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離線中  
hoba
Junior Member
 
hob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3
引用:
作者JOK
只要在台灣犯法的人(不管本國外國人),
只要跑出台灣的管轄權,
台灣都不能出去抓。

只能請求犯法人跑去的國家抓人,
如果對方不鳥台灣,
就真的不用抓了。

如: 白狼,貴婦奈奈,羅福助.......
你漏了最大尾的陳由豪
是事實啊,瞧瞧新加坡情侶殺嬰案不就是了
舊 2019-10-23, 11:03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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