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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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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列入國家機密要30年才解密 也就是說舉手支持就算出包也是30年後的事 這群大學校長30年後還有多少人會在 ![]() 所以舉手穩贏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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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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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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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請馬英九解密啊 https://zh.m.wikinews.org/wiki/馬英九註銷機密等級國務機要費不再是機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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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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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公平話,我要是現場的大學校長,我也不會舉手
如果問相信是假的,請舉手,也會一片靜默的,那是我們台灣的文化 不想表達,不論正負,只問一種就認定是統計上的盲點 有些校長可能都搞不清楚狀況怎麼回事 要我絕不會在事情查證清楚前就隨便舉手亂挺一通。 陳學聖如果問,現場有多少人看過小英事後釋出的分頁版的博士論文? 我想肯定一堆人沒看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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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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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不當的時間與不當的地點問出一個沒有辦法自己已經證實或是證偽的問題 然後自己引用當成事實結果 好一個毒樹毒果理論的真實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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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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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才是鬼扯吧, 你提得出一個比立法院會更適合這個問題的地方? 還有問題一定是證實或是證偽的問題才能問? 既然立委都有答案, 那麼法律設計官員去立法院備詢目的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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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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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後再提出質疑就相應不理,又無法提告還真拿牠一點辦法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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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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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全部舉手跟全部不舉手跟事實有一分關係? 比如說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院長你認為川普有沒有打電話給烏克蘭總理並要求做檯面下動作",行政院長舉手與否,回答內容都跟事實無關 這是問題設計的內容出了邏輯問題 如果真要問這個跟空心菜學歷有關並要求校長舉手,必須先問有看過空心菜論文,並了解英國博士授予流程,以上兩者都有的請舉手 然後再來問相信的請舉手,才有"公評"的意義 而立法院備詢,立委是對一個"狀況"有問題,並要求解答,不是這種要求公評背書的問題 要不乾脆陳委員直接要求公投,對空心菜學歷是否相信,你認為這種設計法跟陳委員的設計法比較起來哪個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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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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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器強大到能使喚國會英犬恐嚇同事和校長的言論自由
![]() [YOUTUBE]_y-sneW19aw[/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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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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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綠: 陳學聖提出不適當問題
![]() 挺綠: 蔡英文沒違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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