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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erissont39
可是如果是我的話應該錢要拿,仇也要報
因為五千萬對有錢人來說不算什麼



當然先拿五千萬啊


再找8+9去弄他就好了

但是有錢人的話聽聽就好,誰知道是不是真的會拿出來
     
      
舊 2019-08-21, 04:2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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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I離線中  
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acetyIII
當然先拿五千萬啊


再找8+9去弄他就好了

但是有錢人的話聽聽就好,誰知道是不是真的會拿出來


小混混被抓之後一定會供出教唆人

還是要背一條教唆傷人/殺人...
 
舊 2019-08-21, 04:49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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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離線中  
OscarShih
Golden Member
 
Oscar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5000萬有付清的話, 其實再不同意只好再對上法庭了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舊 2019-08-21, 05:01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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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ih離線中  
topazs
Junior Member
 
topaz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小混混被抓之後一定會供出教唆人

還是要背一條教唆傷人/殺人...

先拿5千萬
拿一千萬買凶殺人
再拿一千萬買兇殺殺人的人
再拿一千萬殺殺人.........
__________________

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舊 2019-08-21, 05:18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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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azs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不好意思我比較沒人性,針對樓主發言的那段很不苟同;很多人的發言我也事看成跟樓主同一觀點


這社會法律很奇怪,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死人不用
打個比方路人A騎著車,突然有個老人B突然衝出來穿越馬路,路人A重傷,老人B死了,路人A很有可能要吃官司跟老人B的家屬和解(極少數不用)但老人B明明過失比較大老人B的家屬卻不用拿老人B的遺產來賠償路人A


回這主題,當初新聞出來的時候有看到,那個死者女孩子,(在FB上發表)是自願跟著富少去晨跑(晨跑=晨間飆車) (記得她的FB言論有說她喜歡坐在超跑上飆的感覺),最後死了;怎麼樓上一堆人言論都覺得那死者女孩子是受害者?????那如果這邏輯能成立那今天是富少死了的話那富少就是受害者嘍???
我覺得受害者只有在隧道施工工人;樓上那些"媽媽原諒"、"冥婚"、"我的子女被人家撞"這些言論完全是建立在死者女孩子很乖都是被人家帶壞了所以才會慘死在超跑富駕駛座上的
我知道,人家女生嘛,人家死了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糾結5000萬這幾個字的看一下內容吧
和解對象是2死者2傷者加上隧道工程公司,沒有人能獨拿;不過我相信很多人看完標題就可以開始寫評論了,新聞寫什麼信什麼,不意外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此文章於 2019-08-21 05:27 PM 被 老柏(第四) 編輯.
舊 2019-08-21, 05:20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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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回這主題,當初新聞出來的時候有看到,那個死者女孩子,(在FB上發表)是自願跟著富少去晨跑(晨跑=晨間飆車) (記得她的FB言論有說她喜歡坐在超跑上飆的感覺),最後死了;怎麼樓上一堆人言論都覺得那死者女孩子是受害者?????


你這樣寫
會有人不開心
就像你會不會怪去印度玩的女生
穿太少結果被X殺

你是不是要說
女生自討苦吃

喜歡坐超跑
不代表出事就活該
舊 2019-08-21, 05:35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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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erissont3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95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不好意思我比較沒人性,針對樓主發言的那段很不苟同;很多人的發言我也事看成跟樓主同一觀點


這社會法律很奇怪,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死人不用
打個比方路人A騎著車,突然有個老人B突然衝出來穿越馬路,路人A重傷,老人B死了,路人A很有可能要吃官司跟老人B的家屬和解(極少數不用)但老人B明明過失比較大老人B的家屬卻不用拿老人B的遺產來賠償路人A


回這主題,當初新聞出來的時候有看到,那個死者女孩子,(在FB上發表)是自願跟著富少去晨跑(晨跑=晨間飆車) (記得她的FB言論有說她喜歡坐在超跑上飆的感覺),最後死了;怎麼樓上一堆人言論都覺得那死者女孩子是受害者?????那如果這邏輯能成立那今天是富少死了的話那富少就是受害者嘍???
我覺得受害者只有在隧道施工工人;樓上那些"媽媽原諒"、"冥婚"、"我的子女被人家撞"這些言論完全是建立在死者女孩子很乖都...



如果你有仔細看我回覆的話,我指"撞"死我的小孩,
表示我是站在"被撞"的那一方,副駕不算是被撞吧

此文章於 2019-08-21 05:44 PM 被 erissont39 編輯.
舊 2019-08-21, 05:37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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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ssont39離線中  
ssy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8
文章: 11
現在酒駕同車人連帶受罰,
這富少飆車時,
女友有沒有制止?
或者甚至起鬨加速?
如是,
其實富少及女友都應該對施工人傷亡有責任,
只是死者為大…
舊 2019-08-21, 05:53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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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y1離線中  
Melia18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進步都要循序漸進,有拉高賠償或和解價格就不錯了
舊 2019-08-21, 06:05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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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1
是變聲器的關係嗎?
那個"媽媽"的聲音怎麼聽都是男的啊....
舊 2019-08-21, 06:35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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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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