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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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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是正確的
醫生出具的專業報告 除非是有爭議的病 法官沒道理不採用 此文章於 2018-12-21 08:52 PM 被 星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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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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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人點出一點,無期徒刑就無期了(關到死),為何還需要"刑後治療",是換道士和尚接手超渡.....還是....。
大方一點,就判個無期。萬一減刑出獄,那就不關老娘的事了。 不然,前後矛盾阿。 矛盾的判決,會被人家嘲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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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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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都想太多了,炸彈往下一個人丟而已。
最高院這一庭只是不想把案子定讞在自己手上而已,不見得是覺得應該要判的更重(死刑)。 畢竟這是社會矚目案件,判死刑、判無期都有人會不開心。 而且我認為,就算廢死是所謂國外主流, 這種案件在國際上也是很丟臉的,因為台灣的問題根本不是判不判死刑那麼簡單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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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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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放心好了, 關個25年一定可以假釋出獄的, 在台灣還沒看到哪個無期徒刑是無法假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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