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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 引用: 
 感覺他爸戰力很弱, 沒有存在感 直到今天才突然發現原來他有爸爸 不像他媽戰力太強沒人敢惹 就連法院都得替她破例 | ||||||||
|  2018-06-05, 03:25 PM
			
			
	#21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 引用: 
 可怕的事,台灣明明就是有死刑的國家 就是政客玩政治遊戲搞成這樣....  | |||
|  2018-06-05, 04:01 PM
			
			
	#22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 引用: 
 基本上台灣大多數法律人士都是支持廢死的。近年歷任法務部長也大都表態支持廢死。 就連當初一上任就宰人的曾勇夫,也表態支持廢死: 勇夫:廢死是終極目標 現階段依法行政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kingnews/351180 日本法律人也是多數支持廢死 近7成贊成!日律師聯合會通過廢死宣言(但反對的只有一成多,部份沒意見或棄權)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6-10-08/77983 其他國法律人士情況不太清楚,但美國現在也開始改變態度,漸漸往廢死方向。除部份州已經廢死,有死刑的州有些也和台灣一樣,判死但幾乎不執行。事實上有真正積極執行死刑,只集中在少數州。 還有,死刑不能建構無恐懼社會。用這個論點反廢死,就顯得論點太薄弱。 我發這篇不是在談死刑與否,而是為何世界先進國家大多法律人士都支持廢死?只是因為他們不食人間煙火?我想這是需要好好思考一下的問題。 | |
|  2018-06-05, 04:52 PM
			
			
	#23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22
					
				 | 看了很難過 這是生命不可承受之痛 話說, 國際組織屈服於中國***威不敢讓台灣加入 為何我們還要一廂情願去自己束縛自己 | 
|  2018-06-05, 05:02 PM
			
			
	#24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 加害者:一人或數人就可輕易決定他人生命的存與歿。 法律:一人或數人就可輕易決定他人(加害者)生命的存與歿。 被害者:無人能替他們決定如何向加害者討公道。 公平?不公平。 正義?哪來的正義? 爭議,滿滿都是爭議。 痛不了他人之痛,卻慷了他人之慨。 此文章於 2018-06-05 05:05 PM 被 brookshuang 編輯. | 
|  2018-06-05, 05:03 PM
			
			
	#25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 引用: 
 以下我所知,法律人的思路: 法律僅是維持社會運作最後防線,不是被害人復仇工具, 死刑是國家公權力介入人民權益的極限,應慎用。 
				__________________ 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 |
|  2018-06-05, 05:06 PM
			
			
	#26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 引用: 
 一般人要的卻只是復仇的工具 當法律背離人民的期望時 私刑自然就成了他們最佳的出口 電影裡也都是一群英雄們在替天行道 會變成這樣也都是這些法律人們所造成的 | |
|  2018-06-05, 05:29 PM
			
			
	#27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 就判死刑吧 反正又不會執行… 至少不會再跑出來外面作怪 至於燈泡媽 就懶得說了 反正當局者 又是運氣很差才遇到 讓她自己找答案吧 此文章於 2018-06-05 05:42 PM 被 dkjfso 編輯. | 
|  2018-06-05, 05:40 PM
			
			
	#28 |   | 
|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 廢死我沒意見 但既然配套措施出不來(關一輩子?) 這些渣就早早給他兩顆土豆吧  | 
|  2018-06-05, 05:41 PM
			
			
	#29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 引用: 
 刑法也不能建構無恐懼的社會,乾脆就把法律廢除吧,回到以前比拳頭大小的社會, 自己去加入可保護自己的團體. 法律人可笑的論點,法律人先去教化幾個樣板給大眾看還比較有說服力. 此文章於 2018-06-05 05:48 PM 被 chengjer 編輯. | |
|  2018-06-05, 05:45 PM
			
			
	#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