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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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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應該不是這樣子解讀的 通常你只要多拍幾張照片 每張照片間都有數秒的間隔 證明這個人不是在開車,且違停事實確鑿 還是能夠成功舉發 如果只有一張照片 就不容易判斷到底這個人究竟是在開車? 還是正在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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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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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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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重點是同樣角度你要在多拍兩張要有明顯時間差,證明他不是移動中。 而且前後都要。 最好是清楚拍到駕駛座沒有人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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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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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台北市興南街南向北是禁止汽車進入 我幾年前網路有檢舉違規成功過幾件 今年可能承辦人換了 我附上影片、還有檢舉日前幾天的路口禁止汽車進入標誌、禁止汽車左(右)轉進入標誌的影像數幅 結果判定檢舉不成立 真是地,我騎乘機車在窄巷差點就被人逆向撞上還不成立 只能說:微罪雖然不舉,但是要鬧大撞死人才要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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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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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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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沒有日期的畫面,然後接受變造後的照片(手動自行加注日期)
證據事後經過人為更動就是變造,結果官方反而希望你這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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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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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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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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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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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拍到駕駛座沒有人.
要有日期時間. 要拍到紅線. 要拍到能判識地點. 大概一年也會拍個一台...所以有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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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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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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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危害他人的:微罪不舉 不戴安全帽這種自殺行為:罪大惡極,鳴警笛狂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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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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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南東區嗎? 是的話,他不想舉發就不舉發,你再怎麼拍都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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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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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 樓主你浪費時間拍照檢舉,為何不乾脆直接打電話叫警察來拖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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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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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要有超過三分鐘,不管駕駛座上有沒有人照罰。 我上次檢舉過一個騎機車停在路口轉角紅線,人坐在機車上 抓寶的,兩張相片隔三分鐘,過關,對方可能幹得半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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