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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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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對影視產業其實有很大的權力,只是主事者和產業資方混在一起分食利益太久了,如果真的嚴格起來那些電視台每幾年換照,想換照要求他們是新聞台就要派記者出去採訪,不得引用網路或外電新聞否則繳交營業純利的50%由公視派記者幫你採訪,戲劇台就真拍出戲劇來且只能重播1∼2次,想外購繳交外購影片2倍金額作為戲劇影片綜藝輔導金,電影台購買的影片需25%是國片且15年內重播不得超出20次,否則每撥一次****收入80%充公,談話性節目除了新聞台外一律在頻道100台之後播出,綜合台除了如上所提的外必須有綜藝節目否則強徵50%純利.....對了!廣告每小時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超時的****收入一律充公。
相信照上述方法實施,電視台大概剩10台左右有競爭力的,影視產業應該不會再有粗製濫造節目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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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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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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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嘴巴卡便宜而已 這部片我有認識的朋友是相關的工作人員 不管他什麼資 裡面99%工作人員全都是台灣人 這點不是並不是假的 有資金進入活絡市場 本土提供電影工業人材與創意點子 目前文創的發想 以中國大陸為市場的話台灣還比港韓還佔點小優勢 不用太妄自菲薄 只不過現在如同黑暗中的燭光 什麼會熄 並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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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重於生 捨生可也 生重於義 捨義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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