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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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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我覺得沒啥, 反正郵局是為民服務, 畸形地我覺得就沒賠錢處理掉.遇到是我想處理, 但也是有親戚想說可以多賺點.. 不多說了, 有人看不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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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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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這麼嚴重 其實看新聞時也要想想內容在講啥,不要看到標題就跟著****,因為新聞很多都是標題就要讓人高潮的,內容是啥也是故意避重就輕想偏誰就偏誰,要是看著標題就被牽著走那就完全合了他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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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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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佔私人土地給大家用不付錢,不是本來就行之有年了 而且還立法好久了 你是第一次知道嗎? 要是有人買下這些政府不付錢的土地捐給政府節稅 還會被說是漏私 你看看下面這網友貼的新聞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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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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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是真的啊 不然怎麼會喬不攏呢? 位置這麼好當然要開高一些啊 要是擋在101門前的話馬上尾數再多個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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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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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熟法規或是程序的嗎
我有疑問 當初是整片徵收 徵收後 也蓋好了 才把用剩下的土地發還 那當初徵收的錢不是已算入了 怎麼可以發還了 還是說當時其實並沒有算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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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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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地主真面目示人,也將所圖明明白白的講清楚,剩下的就法院見。
不像有些遮遮掩掩,要當土匪還怕人知道的強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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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風月大陸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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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通常是做好後才給你錢所以不會多給, 基本上金額都很低所以有些地主不願意去領 裡面很多眉角可以玩, 有些人會去利用這些地去弄容積率或是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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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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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闢通路進出,土地讓他留著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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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的上面..
文章: 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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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2052.A.133.html
蠻敢要的...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4418.A.0CF.html 此文章於 2016-08-31 03:15 PM 被 vx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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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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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台灣賣東西本來就這樣賣啊 賣不出去就加價賣 了不起被討價還價還是賺 反正對象是郵局又不是建商 如果是建商的話可能會花5百萬去做消波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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