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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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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就是這樣不是嗎?要怎麼說服?誰是老板就是誰決定∼
或許是看你每天安穩上下班,跟同事相處融洽,每天可以見到家人而討厭你而已.... 人的情感是很複雜的! 有人說現在的勞動環境不能這樣....我可以去勞動部檢舉什麼的.... 我只能說太單純了,老板有八百種方法玩你,除非你能跟他同歸於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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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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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樓主可能真是人才吧,老闆應該只是想逼樓主走出舒適圈....真的很不想去,一個方法可以試試,先跟老闆說願意去,然後去沒多久就說嚴重水土不服,上吐下瀉,晚上會被鬼壓等..
要看老闆是否真心,可以看其反應,如果反應高興,那代表應該真的為妳好,想栽培新人,不妨就順了意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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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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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是明顯沒別的方法 例如生病了 你不吃藥開刀那就是死
但有很多事情 要小心總是說是為你好 卻只肯給你一個選項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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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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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樓主好像問過?
公司夠大就看能不能換單位,稍為正常的公司,是不會隨便放掉已熟公司流程的員工 小企業或家族企業就死心,現在就開始找工作. 心有餘力的話,一定要要求資遣費,誰知道這是不是省資遣費的手段 另外,小弟曾經上過幾堂管理學的入門課程,其中一堂就提到有潛力的員工栽培問題,當員工無意願就不該費力強迫 會有以為部下一定得聽主管的話的,通常沒有真正的了解領導統御的基本概念 偏偏台灣充斥帝王學模式的領導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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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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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外派就是辭職走人,每間公司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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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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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不要自己辭職,準備蒐證提告。 ![]() 勞動基準法 第 10-1 條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 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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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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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求安逸並沒有錯。 只是現在台灣的工作環境你不要想一份工作可以安穩做到退休,手中籌碼越多才能盡量提供不被工作環境犧牲掉的可能性。所以版友才會勸你有機會出去走走也可以考慮考慮,當然該談的條件還是福利都要談好。 若如果你有後路根本不用擔心,甚至無經濟壓力你可以休息一陣子都不用煩惱開支與下一份工作的空窗期交代的話,老闆再機歪你還可以直接回嘴說 : 不是我辭職信準備好,而是你的資遣費要先準備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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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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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點你沒看到嗎?? 去海外,不然就離職!! 你天真的以為可以留下來不到海外 ?? 這只是手段,逼你離開的手段!! 早早看開一點,工作再找就有了,錄音是保存證據,有了證據跟老闆就好談判!! 基本上,你離職離定了!! 看開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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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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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我也覺得外派是假的 要樓主離職才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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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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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是假的
逼退才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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