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 昨天有看到新聞 有去找他的專利來研究 不過我最大的感受是民眾普遍缺乏專利與專利權的知識 是說這就跟什麼叫越位是一樣的道理 就算知道了也不能幹嘛 | |||||||
|  2016-07-28, 09:24 PM
			
			
	#21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 [遊戲模式]的專利ㄟ 模式.. 模式. 模式 金烤杯 | ||
|  2016-07-28, 09:34 PM
			
			
	#22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
					
				 | 恩…人家日本2004年漫畫就有的想法,你2006拿來當你的專利…恩... ..... 宏達電….........恩............恩............ 遊戲王》(遊☆戯☆王)是日本漫畫家高橋和希所創作的漫畫,並且依此為改編電視動畫與遊戲。原作從1996年開始在週刊少年Jump連載,於2004年3月連載結束。單行本全38集,總共343話。 | 
|  2016-07-28, 09:48 PM
			
			
	#23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236
					
				 | 很棒 讓大家更不敢小看台灣      | 
|  2016-07-28, 10:03 PM
			
			
	#2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 剛看開頭寫律師去註冊遊戲專利,第一個想法也是專利蟑螂 但看完文章,原來是一個有開過公司逐遊戲夢卻失敗的律師 如果內容屬實,那我猜應該不是專利蟑螂了 但是否會勝訴,就看法院的判決吧 這部份涉及的領域比較專業,不好判斷 | 
|  2016-07-28, 10:10 PM
			
			
	#25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 他的專利太過概念性了,當初能過明顯是專利局員工放水。 這個現在打官司很難贏。 如果這可以叫專利,那大家都可以申請一堆軟體概念專利來撈錢了。 例如視窗最大化概念,先申請了,以後作業系統視窗最大化就踩到你的專利了。 有最大化當然有最小化。你還可以申請按住滑鼠往右移動視窗專利、往上、往下、往左偏下30度.... 這樣以後只要一開機就會踩到你幾百項專利了,多爽啊~~  | 
|  2016-07-28, 10:21 PM
			
			
	#26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   其實發明專利申請本來不會有太多侷限性 加上專利申請也是要錢,申請時要錢,成功後每年也要付錢 如果申請了一項專利,在最多25年的專利有效期間 你最多可能必須要付幾十萬的專利費用 如果申請了幾百項專利,那至少要付幾千萬 如果你有什麼想法覺的將來一定大賺,而且現在沒有人在做也沒有人申請專利 願意支付專利費去賭這個可能性 那就趕快去申請吧 | 
|  2016-07-28, 10:47 PM
			
			
	#2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 引用: 
 要攻智慧局放水很難 因為這等同要審查官自己打自己同儕嘴巴 你覺得可能嗎? 除非當初過的真的很粗糙 既然智慧局不太可能會承認己誤 基本上這類案件打不完了 因為法官也會同意智慧局當初的決定 最後都是合解了事 所以先搶先贏∼∼∼∼ | |
|  2016-07-28, 10:55 PM
			
			
	#28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 太過概念性的專利是不會也不應該過的,不然像我說的,光是移動視窗的方式,就可以從蘋果和微軟身上一年撈幾百億美金了。真有這麼好康的事當然也不可能輪得到我申請,早就有人先卡位了。 | 
|  2016-07-28, 10:57 PM
			
			
	#29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424
					
				 | 大不了不在台發售就好,反正這麼小也賺不了多少。 | 
|  2016-07-28, 11:04 PM
			
			
	#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