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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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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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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進黨和新立委來說
一樣是只有政爭 甚麼再大的事 都沒有清算黨產 改國號 改華航名稱 改護照樣式 改教科書內容等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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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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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議應該抗議採靜坐,成立基金會或互助會. 基金會接受各方捐助以維持抗議人員之生活維持. 更歡迎遊民參加提供免費食物供應, 勞資爭議應要有長期抗戰準備, 革命尚未成功勞工需團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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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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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買不起房 只能轉向吃喝玩樂的勞工 就像養胖的小小豬 任人宰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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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超級高雄賽亞人III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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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法令哪裡跟你講「例假日一定要在週六週日」.... ============================= 勞動部:若採「兩例」 中秋沒連假可放 新頭殼作者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6年7月20日 上午11:19 相關內容 勞動部:若採「兩例」 中秋沒連假可放觀賞相片 勞動部:若採「兩例」 中秋沒連假可放 新頭殼newtalk 外界對於勞動部提出的「一例一休」版本《勞基法》修正草案有諸多質疑,勞動部20日以今年(2016)的中秋節假期進行說明,表示若改成「兩例假」版本,週四(9月14日)放假後,週五(9月15日)必須再上一天班,無法享有中秋連假。勞動部強調:「兩例,行不通的。」 勞動部20日上午發新聞稿指出,若勞工休假制度採取「1例1休」,則按勞動部《勞動條3字第1050130120號公告》的解釋令,雇主與事業單位為了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行事曆休假,可以透過「工作日」與「休息日」彼此的調移,來形成連續休假的結果。 勞動部以中秋節假期為例,只要將9月10日(休息日)與9月16日(工作日)兩者對調,即可讓勞工享有9月15日至18日的4天連假。 若採勞團爭取的「兩例」版本,勞動部說,因例假規定勞工不得出勤、上班,無法與工作日對調,等同9月15日中秋節放假後,9月16日必須依法上班一天,中秋節連假就變成「看得到,吃不到」。 勞動部也強調,勞工的「例假」與公務人員的「例假」在法律上的定義不同,公務員的例假並沒有硬性規定不能出勤,因此,可以透過「一日換一日」的補班方式,將工作日與例假調移,但勞工的例假規定就是除了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外禁止出勤,因此若採「兩例」,連假就只能看運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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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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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很好阿,
那就請"一定"要遵守兩例星期六不管如何都不能上班。 沒連假也沒關係 我妹在某壽險公司,超猛的,進公司時說週休二日 但週六要人去加班,搞得像是月休4日, 只說會按勞基法補加班費,錢是不少,但問題是累得半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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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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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 勞動基準法修法版本 7/15提案
23條:新增工資給付應附「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於條文內。 34條:新增晝夜輪班「更換班次時,應改與勞工至少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於條文內。 36條:修正條文,勞工每七日應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38條:修正特休假年限及天數: ・1~3年,7日 ・3~6年,14日 (原3~5年,10日) ・6-9年,21日 (原5~10年,14日) ・9-14年,28日(原10年以上,每年增加1日,上限至30日) ・>14年,30日 74條:吹哨者條款,增訂勞工受不利處分之型態。 78-1條:提高罰則,改以事業單位人數計處罰鍰: ・<30人事業單位,處6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30~200人事業單位,處2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200~500人事業單位,處6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500人以上事業單位,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79條:調整條文適用罰則。 -------------------- 附上親民黨團修法版本: http://tinyurl.com/hht499u 36條:修正條文,勞工每七日應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74條:吹哨者條款,參酌其他修法案例進行修正。 79條:提高罰則。 ================================ 不管哪個版本都比垃圾行政院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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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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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有我看出你的笑點嗎~ ![]() 過陣子還會有第二~三顆的誤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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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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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願意站出來的行動英雄我致上最高敬意!
週休二日就快被立法院那批吃勞工血汗的混蛋廢掉了! 可以罵髒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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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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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除了嘴砲之外也做不了什麼
假日的時候帶家人去轉轉權當聲援這些英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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