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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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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還是依法來論,你認為這家藝品店真的有犯法嗎? 如果沒有犯法,檢察官又硬要起訴他,這不就又是擾民嗎? 在這個案例來說,藝品店只是幫忙426代購車票,這些車票是真的有人坐,而這些人也真的是不方便上網或親自購買車票(台灣火車票應該不收人民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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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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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乾脆恢復全部只能在車站排隊買票好了! 幾十年前還沒有電話訂票的時代, 每到了過年前台北車站都要排上幾千人等著買車票, 但就算每張票都要排隊才買得到, 還不是照樣黃牛橫行...... 如果驗證制度能落實, 那就仿照申辦電信門號一樣要驗雙證件, 然後若有人同時持有五張以上不同人的證件, 且證件所有人與持有者並沒有親友關係的, 就通報警察帶回偵辦是否有詐騙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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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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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使用掃票程式干擾公務機關電腦沒犯法? 當然是真有人坐,問題不是訂票人坐,而結果是為自己的商業行為得利,卻妨礙到其它民眾回家的權力,這才叫擾民,而且是詐騙公務單位,並屬常業詐欺。 陸客來到台灣不換台幣消費的喔?就好像你要去日本玩卻不換日幣消費一樣道理 ![]() 對了,台鐵訂票系統有提供外國旅客訂票(英日簡中)。 此文章於 2016-02-04 10:30 A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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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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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退票也要帶身份証跟委託書去取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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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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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使用掃票程式不是他們(我好像在幫他們辯護一樣),他們是純人工掃票,426到台灣、日本或是其它各國都是刷銀聯卡,或是用手機小額消費,426是有名的閃靈刷手,你可以想像一堆426在火車站不排隊買票的慘況嗎? 如果你今天到日本旅遊,有人好心幫你把各站的車票都買好了,然後你一到日本就給你,你按照車票上的時間準時上下車,你認為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另外給426車票,426可不會一定要到藝品店消費,所以 "為自己的商業行為得利,卻妨礙到其它民眾回家的權力,這才叫擾民,而且是常業詐欺。"這點的罪證是薄弱的。 此文章於 2016-02-04 10:38 AM 被 隨風浮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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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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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人工掃票?新聞有提到『虛擬身分證』,這已偽造文書欺騙公務機關電腦,刑法360/362在此前提下要成立已不難,一年80000張再附帶個刑法340也屬合理。 證據哪有薄弱?去算算用『虛擬身分證』一年內買了多少張,這不是常業詐欺,那什麼才叫常業詐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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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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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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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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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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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聞你看看就好,不要太認真數目字,這80000張是區間票加少許的莒光號,就我所知不到3000張,這3000張是因為配合426到台灣的時間,所以一定要買莒光號的票,莒光號和區間車的車程差不到十分鐘,除非有必要,都是買區間票,另外身份證是真有其人,不是用身份證字號產生器,也就是說,你要他拿出身份證正本或是影本,業者都能拿的出來,再來就是詐欺的定義,這個部份又扯到誰是受害人,還是以這個案例看,我看不到誰受害了,當然除了那些買不到票的人,但是他們又不是被害者。 P.S.七萬多張的區間票都是業者去車站買的,然後送到各大旅行社。 引用:
區間票去車站買就好了,你一次買個一、二百張,站務人員也會賣你的。 此文章於 2016-02-04 11:22 AM 被 隨風浮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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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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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是實名制了,不然藝品店老闆幹嘛找一堆人頭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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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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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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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有人就要辯其實是人工掃票阿 但也沒有關係 這次一定能辦成,關鍵在『虛擬身份證』,管他人工或是電腦,刑法210/360/362/340伺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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