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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huzii777
很少聽到算人頭的...

1. 誠實申報
2. 登門拜訪清點人數,家人一定要在家喔(沒點到就不算錢)
3. 門禁卡數(不要共用或複製喔)
     
      
舊 2015-09-22, 05:48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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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離線中  
Jose Chin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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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我們家是6樓老電梯大廈

2~6樓每戶6百,1樓店面每戶3百
 
舊 2015-09-22, 06:00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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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離線中  
NT-MAN
Regular Member
 
NT-M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0
引用:
作者bluetocy
新社區,屬於台中市西屯區的透天式集合住宅~~ 共47戶透天

其中有7戶是7樓,所以建坪面積會較多(100坪) !! 另外40戶是5樓透天,相對建坪面積會較少(75坪) !!


這年頭,買得起這種房子,這一點管理費應該不算什麼吧?

此文章於 2015-09-23 05:40 AM 被 NT-MAN 編輯.
舊 2015-09-23, 05:38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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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MAN離線中  
bebo1210
Senior Member
 
bebo12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70
雖然感覺7戶繳了較多的管理費,可是電梯的保養和公共管線日後維修都要靠管理費來支應;尤其是電梯,一具新電梯造價數十萬乃至百萬,如果要換新怎麼辦?我反而覺得該7戶的管理費繳得少了。
舊 2015-09-23, 08:16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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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o1210離線中  
x1013 PRO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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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9
引用:
作者abo5738
以前我做相關行業的
一般來說都是以坪計算

管你住多少人?
以戶來算那不是很合理


那如果有錢人買連續好幾房 打通成一戶
住一堆人 只繳一戶的錢
那這樣不就吃大家的便宜..........

基本上以坪計算管理費是蠻正常的
只是樓主說公設是用"戶"去平均分配就有點怪怪的
一般來說是照購買的住宅坪數去分配公設坪數才是......
__________________
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舊 2015-09-23, 09:0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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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 PRO離線中  
yinghanliu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
怎麼大家都覺得用坪數合理?
一般大樓用坪數OK啦,因為你公設當初也是用坪數分的
大樓以後拆了,坪數多的,分到的地也多

現在樓主說的是透天,然後當初公設也是用戶數去分的(1/47)
所以如果到時全部的房子全拆掉,每戶分到的地也都是一樣大的
不就別人的房子蓋的比較高而已,所以要多繳?
個人是覺得沒啥道理...支持以戶數或是佔地實坪來分...
舊 2015-09-23, 09:07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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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hanliu離線中  
滄桑v2
Power Member
 
滄桑v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pets
1125應該是沒多少錢.
大家都會找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來講.


引用:
作者pets
這種狀況
就跟一樓的住戶硬要把公用電費中的~ 電梯電費 拆開來算是類似的

一樓表示:我不搭電梯,所以拒繳電梯電費
其他樓表示: X你媽.....

投票後, 一樓還是得繳啊~
除非法院認證他不用繳



+1

在下社區一樓的住戶也是多次反應要減免公用電費, 理由是一樓很少用到電梯

使用率較少不代表不會(能)使用, 且若你停完車也是有可能從地下室搭電梯上一樓

那住頂樓的是不是也會說要減免, 因為都坐電梯, 樓層間的照明設備都用不到不該收取

所以最後還是被管委會打槍..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5-09-23, 09:35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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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社區管理法
基本上就是多數暴力的社區共識
不同意就只能上法院解決

怕就怕在七戶都是散沙
真要上法庭大家嫌麻煩
又乖乖去繳錢
舊 2015-09-23, 09:48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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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缺德
Advance Member
 
缺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我也認為以戶計算沒啥不妥。
這個案例是透天並不是公寓啊。

若今天是公寓來說要以戶計費那還真是不公平了。
偏偏我自己遇到,跟管委會抗議好多次,協商討論投票搞了快半年還是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我住的是整個社區裡面最小單位的那一戶,還沒有車位。
居然是跟比我大兩倍以上還雙車位住在頂樓樓中樓的住戶繳交同樣的管理費。
這樣才是不合理吧。
__________________
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舊 2015-09-23, 10:04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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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離線中  
twu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4
用什麼都可以, 社區大會通過就算. 一般多數是用所有權狀的坪數來算.
以你的例子來說, 那個比例, 想在社區大會翻案應該很難.
__________________

Tommy 碎碎念...
舊 2015-09-23, 10:15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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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u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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