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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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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眾運輸沒你想得方便...台北還是很ˋ多地方到不了或轉車很痛苦.... 以前常去某地方還是一樣不方便 最近問了那邊學校學生還是一樣,一大早要提早出門 以前我是早上五點要到那邊等公車 因為捷運到不了,公車也可能擠不上去.....多年還還是沒改變....... 雙北市人太多,把大部分汽機車族趕過去坐大眾運輸,運量問題會更嚴重 此文章於 2015-07-22 12:14 A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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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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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學別人政策只會強迫大家找地方違停而已
不如學學英國先試辦汽車進入信義區必須繳交入城塞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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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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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認為既然你要有私人交通工具,本來就應該要想辦法讓這個交通工具當你不使用的時候,要有一個它的去處,我不認為你自家的私人工具,就可以佔據一個公共空間或者不是你家的地方 而且,我說汽機車要有停車位,不等於就非要買一個停車位,你家騎樓可以停機車、你家有空地可以放,去租停車格都可以 甚至是有人願意提供你空間,我都沒意見(雖然我覺得要舉證說我有空間停,這挺麻煩的) 我只是不認同說我要去哪裡方便,所以就有擁有交通工具的無上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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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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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反對限制汽機車,只是不看好他們能做得好 自備車位這個也ok,不過以你講的機車來說好了,收費停車位都不夠 台北也什麼人在建設專屬停車場... 另外要去哪邊本來人民就有選擇要用哪種交通工具自由 那個三寶局長言論就是要大家都去搭捷運,公車 以為市民通勤距離都跟她一樣短又可以悠閒坐車 ![]() 此文章於 2015-07-22 12:22 A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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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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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Ubike已經不流行了
該換一種經營模式了 即日起天龍國創新推出U-CAR 甲地租乙地還...撞到算科市長的.......千年傳統全新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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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dn.stickeraction.com/sticker/no/no7-11_1.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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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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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路是用來走的, 不是拿來停車的... 話說捷運也蓋了, 公車路網也比以前好很多, 緩衝了二十幾年還不夠嗎? ![]() 引用:
什麼時候有他先提出來的錯覺了? ![]()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26&page=7&pp=10 #65 我在另一串有提過, 交通部 81 年提出來的, 83年有市議員要求市府別等立法院, 率先實施買車自備停車位... 新聞: http://dava.ncl.edu.tw/metadatainfo...436&BLID=371439 有些人停車真的是無法無天, 我看過, 某捷運站前一個交通繁忙的路口, 下班時間, 人多車多. 一群人站在路邊等著過馬路, 眼看再幾秒就綠燈了, 這時一輛自小客慢慢滑到路口, 橫在斑馬線上(這時變燈, 正準備過馬路的人全被擋了, 一堆人瞪那個駕駛), 只見駕駛下車, 鎖車, 揚長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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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再鬼話啥 "寧可信其有, 不可信其無" , 別再害人了, 與其庸人自擾, 寧可信其無! --- 搞綠能是要看風水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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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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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智慧型手機, 人手一台, 沒人拿出來拍 ? 姑息養奸, 最佳實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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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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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就出就在這裡了 10個有9.9個用手機會或行車紀錄器拍下來的,都是只知道貼臉書,然後自我催眠這樣是在伸張正義, 砲轟、按讚、轉貼、對罵、記者採訪什麼都來了,但簡單的直接上前糾正或投去交通大隊,這種對實質有幫助的行為卻完全不懂....就只知道貼臉書或貼上網給大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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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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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鼓勵建商蓋停車場會不會好一點
新蓋住宅大樓,如蓋1~3樓的公用停車場有什麼獎勵 地下是住戶的停車場,公用的收費,抽部份給大樓管委會 其他費用歸公有,十年後,到處都有停車場,量一大,停車月 租費也低,大家更願意停在裡面,而不是馬路 我是覺的限制東,限制西都不是好的政策,好的方法應該是想辦法 去吸引人民去做,以停車來說,就是吸引有車的去停在其他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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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文章: 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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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直接檢舉要具名 雖說檢舉人資料政府說要保密,但你真的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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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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