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5
|
這麼老的屁孩我還第一次見到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45
|
引用:
他有沒有小孩啊?有的話他小孩在學校要填父母名字時應該會很恨他 ![]()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命看! ![]() ================= 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27
|
他,大概不用跟銀行往來了吧,
光一顆印鑑,就別人的幾倍大,怎麼去蓋進去那小格子? 除非用簽名的代替; 耍帥的方式很多種, 用這種改名字的耍帥方式.......... 是小時候因為名字而遭遇到什麼挫折嗎?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
引用:
應該是系統不認得少數字、異體字....才會這樣吧... 不然什叫系統歧視.... 啊,電腦就拼不出你們要的字咩....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
引用:
應該不是這樣,像異體字或自創字對戶政系統來說是老議題了,使用造字系統是基本技能,難不倒他們的 印象中當時應該是遇到字數限制或是不能用英文在身分證上拼注原注民語言之類的(有點忘了),現在應該解決了吧?! 不然這位的奇葩名字不可能申請得下來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0
|
引用:
還沒領便當的時候就在用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
引用:
護照和信用卡也印不下吧 要印中文 再印英文 還是一個一個拚音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
引用:
我找不到看過的那篇了,不過可能跟這新聞內容有關係. 你想改名?一生可3次 2015-05-05 14:54:37 聯合晚報 記者徐偉真╱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三讀通過《姓名條例》部分條文, 未來民眾因名字字義粗俗不雅或特殊原因,一生改名次數從兩次放寬為三次, 原姓名若音譯過長也可改名,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仍要等到成年才能申請。 另為維護各民族文化傳承,未來除了原住民,其他少數民族登記姓名時, 也可依其文化慣俗,以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至於因改漢姓而造成家族姓氏被誤植的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也得申請改姓。 對歸化台灣的外國人和無國籍者,修正條文新增取中文姓名的規定,應該「姓氏在前、名字在後」, 中文姓氏與名字之間不能以空格或符號區隔;沒有姓氏的民眾可以只登記名字。 若民眾和外國人或無國籍者結婚生子,所生子女取的中文名字應該符合台灣人取名習慣; 修正條文也新增可改一次名字,避免外國人取名時因為太倉促或不夠了解中文, 誤用有負面意思的字如「蝦」或「死」等字。 而基於子女最佳利益原則,現行法原規定,只有被認領、收養或終止收養時可申請改姓, 但本次修法新增撤銷認領、撤銷收養或音譯過長時可改姓,也新增被認領、撤銷認領、 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時可改名。 未來民眾申請時,戶政機關也會在更改人的配偶或子女戶籍資料同時更改,於變更後通知。 此文章於 2015-05-26 11:21 PM 被 Stone Crab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0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27
|
引用:
wiki唷 只要有帳號,自己想開專頁也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