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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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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覺得這不叫創業 .....
這應該叫做合作事業 才對 !! 樓上有網友說到,創業要獨裁 , 我也認同!! 因為創業對我而言,它的定義應該是要做到別人沒有的事項,或者競爭者較少的產品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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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買新硬碟嗎? 購買前請務必參考這篇文章,是我的實際經驗 還想讓統一賺你的錢嗎?統一集團成員(能見度高的): 星巴克、家樂福、7-11、無印良品、黑貓宅急便、聖娜多堡、阪急百貨、 康是美、博客來、夢時代、Mister Donut 、Cold Stone 、龜甲萬、 維力33%股權、光泉31%股權、Smile速邁樂、紅心辣椒、台北轉運站(統一企業BOT) 統一LP33膠囊有環保署早已列管的一級管制品: DNOP塑化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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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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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種名片(不同工作)
目前有機會就會發,如夾在宣傳單,遇到人、遇到客戶的客戶也好,能發就發 不可能永遠都一個人獨資硬幹,除非你不想幹大 要學會和團隊溝通,有機會就學 不然就用鈔票換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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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此文章於 2015-01-23 08:50 PM 被 789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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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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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時代分組寫作業就知道...千萬不要跟自己的好朋友一組XDDD
更別提創業了 我想應該不是用吐血能形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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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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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用你的難叫幹她嗎?
![]() 以上純粹是我個人的做法,純屬建議、僅供參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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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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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女朋友跟我也是跟她朋友創業去擺地攤。
車我出,東西我批我載我打攤,然後她朋友說利潤要分一半! 我說憑什麼妳利潤要拿一半?!心裡肚爛到極點! 當場我就開始把車子的成本拿出來算給她看: 車不用保養嗎?不用油錢嗎?載貨要用車、批貨也要用車。 我開車也要算工錢,妳坐我的車也要算車資... 創業三天後大家分道揚鑣∼!各做各的攤! 然後她就只好自己騎機車批貨、載貨、打攤、收攤、載貨回家、把貨跟打攤工具搬上樓。 (打攤的工具是很重的,一定是要用汽車載的,她每天用機車來回跑了好幾趟) 我們則是貨跟打攤工具都放在後座跟行李廂就好了,很輕鬆,也不用搬來搬去的。 我們每天營業額3000元,純利有1500左右,租便宜的攤子,攤租每天300-800元。 (我堅持絕對不租貴的攤子) 到最後我們還申請到公有攤位,雖然營業額不佳,但是攤租便宜,也不用搬貨打攤。 (攤租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計) 她則是營業額6000元,純利也是1500元,租貴的攤子。攤租每天3000元。 (大致算算,反正她人笨笨不懂得要去計算這些) 因為她賺的利潤都被攤租給吃掉了,等於都是幫批發商賺錢。 所以批發商對她好好,把她捧上天,但是批發商對我們就很不客氣,因為我們的貨動得很慢。 她還傻傻的一直幫批發商賺錢哩!營業額高上天,純利真是笑死人!根本都是白做工。 然後因為貨實在太重了,導致她的機車磨損率很高,常常壞東壞西的。 結果就這樣攤租付了,但是東西無法載過去,然後就跟人家借機車載。 三個月之後她騎機車載貨被車撞,結束營業外加一輩子無法久站。 ![]() 不過我們現在還是朋友就是了,只是我一個月賺的是她的三倍。 此文章於 2015-01-23 10:16 PM 被 LegoMacgyv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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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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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現在樓主的朋友還持續開業中嗎?
![]() 支撐多久了呢? 這樣不會越虧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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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懷念的蛋餅... ![]() ![]() ![]() ![]() ![]() ![]()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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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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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樓主所說的情況,建議趕快叫C退股或是把AB給退股,不然就要趕快結束營業,否則損失會擴大。
而且像ABC是三個股東,等於說純利每個月至少要10萬,每個人才能分個三萬。 不過話說會來,就算垮了,C大概也是損失最大的吧,很多合約都是簽她的名字。 A頂多拍拍屁股走人,繼續去其他繪畫班任教,B頂多回家繼續顧小孩。 C以及你們應該就是做收尾善後吧∼! 像現在繪畫班到處林立,做這個又高高在上、眼高手低、彎不下腰,不垮也難。 建議C把AB退股,改採聘用教師的方式,但是AB絕對不能再聘用。 沒客人有沒客人的玩法,一開始就是先採免費、社區合作與開發... 想當年我跟我女朋友的資金加起來只有不到兩萬元哩! 還有一台4萬5的中古車,從一開始矇矇懂懂的,到後來一個月收入也算過得去。 後來家裡有事就收起來不做了,也沒有什麼損失! 至於我同學,雖然是接家裡的本業,跟友人合開,但是每人每月都有純利10萬以上。 開到現在都已經20年了。他們每個月的營業額要有一百萬才能有這樣的純利。 不知道ABC開業的時候有想過這個問題嗎? 此文章於 2015-01-23 10:58 PM 被 LegoMacgyv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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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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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前面還蠻正經 後面就真的很好笑
尤其前後反差有點大 ![]() 辛苦原po 這三位不是創業 花錢買個經驗吧 創業不要找朋友 要找對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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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紅白機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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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創業而已
很世界就是這樣 這句話可以適用 (***)這條路上...會做人、會說話...比(***)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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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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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精算的頭腦,真的就.........只適合當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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