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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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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被判刑的張誌家,他爸爸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打斷他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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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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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罪也不代表他就沒問題
法律向來就是最低道德標準而已 沒職業道德才會惹一身腥 自毀前程 不過還是祝福他,希望別再犯 剩沒幾年光景 之前騙女友錢的事不知道搞定沒 此文章於 2015-01-15 09:21 A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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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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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單純使用禁藥並非犯罪 所以也沒有未遂的問題 但國外有在討論使用運動禁藥犯罪化 b:預備殺人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意如何證明是另外一個問題) c:受賄是即成犯 一開始就謊稱同意打算坑樁腳 可能構成詐欺(這種黑吃黑候選人敢不敢告也是另外一個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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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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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很適合當鬼島法官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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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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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好討論的
只想說句: "你中華職棒聯盟算老幾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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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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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 有 自己主動談價碼
有 答應 要放水 跟打假球 有 要求額外下注 賭自己輸 有 接受性招待 這些都是起訴書裡有談到的 要不要繼續支持看個人 我個人是 覺得已經不適合在這個領域 你認為這些行為 . 在真正球迷眼中 . 哪幾場是假球 . 有很重要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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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改邊
文章: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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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吳志揚接任會長後, 中華職棒歡樂聯盟有沒有副會長?
被依最高到道德標準永不得在中職的呂文生,現在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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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 151 200.2F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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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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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飛俠在阿六江蘇帶球隊,之前在阿六長駐的友人,在當地打壘球時有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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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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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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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自己處理黑襪事件的做法:
一律封殺,即使這些人在司法上通通無罪,就連知情不報一樣全部終身禁賽 和中職現在處理曹錦輝和其他涉賭球員的態度沒有不同 中職現在在做正確的事(就算他們以前做得很爛),也是基於合作夥伴的關係去函告知球員過去的狀況,用不用的權限本就在MLB,無所謂打臉不打臉 至於為什麼MLB要用? 說穿了就是曹錦輝的事情既不在美國發生、曹又是小咖中的小咖,簽他引不起輿論的反彈,了不起就是一些棒球記者撰文反對 如果今天是個某個MLB名球員涉賭想重返球場,你看球團敢不敢簽? 我想喜歡棒球的人絕對容忍不了「接受組頭性招待」這件事 認為曹做的事沒什麼的人在我看來就是縱容假球的假球迷而已 至於什麼中職要求曹幫忙之類的,看來是完全搞不懂國際賽事的辦理單位是哪個 什麼都不懂還是少說兩句免得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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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手通常開肩膀手術後,旁邊的人都會跟你說『你回不去了』, 但是你真的不用在意,如果你還想投球、想回大聯盟,這些話一點點都不要留在心上, 我以前沒做到這一點,所以才會花更久時間回到這裡。」 -王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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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2 您的住址: 伴唱帶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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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酸民的神邏輯,以後要是有人脫了褲子企圖強姦他老婆,酸民大概也會很大器的說:
[沒關係,反正又沒插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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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秀...不是,阿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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