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
又是一起檢方濫訴、記者誇大報導,其實光看內容也很精彩。
一審起訴性侵517次,那得要找出517次的證明,正如吹牛一夜七次誰不會,但是要有證明,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沒有證據就不能認為有罪。數字不能亂講,尤其是數字牽涉到權利義務時,517次得判2496年,如果是1次就不用這麼多,另外516次得找出證明,誰講誰舉證。 二審就糾正此一錯誤,因此517次性侵無罪,僅判性侵1次有罪的部分,但殺人罪處死刑維持不變。殺人與性侵係為二事,兩罪分別論刑,這不是很難懂。 高院則認為,性侵不在檢方起訴範圍,屬訴外裁判。白話一點,檢方當初沒就性侵517次起訴,因此沒請求不能論刑,檢方只對殺人求刑,那就只能判殺人論刑,不能順便兼辦性侵,要辦性侵,得按性侵程序偵查蒐證起訴求刑,性侵幾次判刑若干。 最高法院則是以嫌犯在死者生者視為親生女兒照顧,嫌犯殺人行為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但性侵1次部分,應由檢方重新偵辦起訴。 最後一句最好玩,按報導:「許男今未出庭聆判」,其實是因為前面所提到「在押」,嫌犯被限制自由當然無法任意移動。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板橋
文章: 4,241
|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性侵要有證據,只驗出一次算一次 殺人罪本來就不容易判死,除非是殺很多人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
引用:
也要看殺的對象,如果是法官,利委或是廢死成員的話,那就。。。 不過最近二三十年,好像這些沒有人被殺過,這實在是太。。了。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354
|
許川:是金山、萬里大地主的兒子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
鬼島法官
既然無法抵制我只好祝福他們左右乳頭都開分岔!!!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有錢判生..........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母女「剛好」都是上吊
真「剛好」??? 看舊新聞~似乎背景很硬? 女兒被糟蹋5年 母才想不開 引用:
故布疑陣 繼父涉殺繼女佯上吊 引用: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
![]() 引用:
但看到網兄你拼命貼新聞..容小弟提醒你一下 你不覺得這些新聞越講越精彩,越來越有媽媽嘴的即視感嗎? 今天犯人也許真的是大混蛋死不足惜沒有錯, 但鄉愿的不看證據,媒體幫他套什麼罪名就一起跳出來審判,又是哪一招了? 此文章於 2014-11-19 03:36 PM 被 foxtm 編輯.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
因嫌犯許川之故,母女兩人皆恰巧上吊自殺
除了有一名機智警察識破女兒之死為加工自殺 但不知是否還有其他具有慧眼警察能看破? 以下轉自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11209/33875795 布置成上吊 智警識破殺機 婦去年驚悉女兒遭淫 憤恨自殺亡 2011年12月09日 ![]() 被害少女房間凌亂不堪,警方認為死因不單純,展開調查。翻攝畫面 【黃子騰、黃仲明、賴又嘉╱新北報導】惡狼許川性侵同居人的女兒,勒殺對方後偽裝是自殺,被害少女生前曾表示,其母去年得知她被性侵,憤恨上吊自殺;鄰居則懷疑少女母親死因同樣不單純。警方昨表示,他們也認為少女母親自殺案可疑,許嫌昨落網後矢口否認殺害同居人,聲稱對方是因不滿經營的鵝肉店賣地瓜和他起口角,憤而自殺。警方認為理由牽強,不排除重啟調查。 警方調查,嫌犯許川(55歲、離婚、有妨害性自主前科)在新北市三芝區開鵝肉店,10年前與王姓少女的母親(42歲)同居,王姓少女(18歲)是長女,當時就讀小學,跟著母親與許嫌同住,但自13歲起即遭許嫌性侵,前後長達5年。 少女簡訊求援 去年9月,少女母親上吊身亡,少女隱忍至今年9月傳簡訊向父親求援,表示「被啊北(阿伯)欺負。」並在父親陪同下向警淚訴,隨後搬回與父親同住。王父說,大女兒告訴他,母親是因為知道她被欺負,才會上吊。 王父說,大女兒搬回家後,許嫌常來騷擾,上個月26日,鄰居告訴他,看到許嫌爬上隔壁公寓頂樓,試圖翻進他們家3樓頂樓加蓋陽台,他連忙在頂加的圍牆加釘木條阻擋,上個月29日清晨5時許,他要帶小女兒上學時,見許嫌在住家樓下,當時他嚴拒許接近他家。 門破洞成關鍵 王父說,之後他帶小女兒上學途中接到大女兒來電,聽她哭了兩聲就斷訊,連忙回撥、接通卻沒人說話,但隱約聽到男子的聲音,覺得事有蹊蹺請鄰居查看,鄰居說沒異狀,他因趕著上班沒回家,怎料下午2時許返家後,驚見大女兒在房內以機車煞車鋼線繞頸,另端綁在床頭架,身體頹坐在地,看似上吊自殺,當時「我就覺得是許川下的手!」 警方說,獲報到場後,發現少女的房門被踹破一個洞、房內凌亂不堪,還有兩個並非死者習慣用品牌的香菸盒,懷疑死因不單純。 警方調查,被害少女除了在9月控告許嫌性侵,上個月中旬,她帶友人回到許嫌住處飲酒作樂,許嫌發現後,拿球棒毆打少女友人,因此被控告殺人未遂。此外,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許嫌在少女死亡當天清晨6時許,在王家搭計程車離開,因此認定許有重嫌。 頂樓翻牆行兇 警方研判許嫌會藏匿北部山區,前早於北市士林區至善路發現他的機車,埋伏至前晚6時許將他逮捕。許嫌到案後供稱,他從王家隔壁頂樓攀過圍牆及木板擋條進入王家,踹開房門掐昏少女,再以預藏的機車煞車線繞頸,另端綁在床頭架上勒斃,讓人誤以為少女上吊自殺。 許嫌辯稱,之前曾給少女一張提款卡,但她將戶頭裡的80萬元提領一空,不念書不工作還染毒癮,他是「一時衝動氣起來」才會勒死對方,「很後悔、很想她。」但王父怒指,許嫌根本沒這麼多存款,今年6月還向他借5萬元,他認為許嫌是被告性侵交保後懷恨在心,殺人洩憤,警方則懷疑許嫌想殺人滅口。 囚友義憤拳毆 昨警訊後,將許嫌依殺人罪送辦。許嫌在候審室等候囚車時,巧遇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起訴的同村舊識陳燕興,黝黑高壯的陳得知許殺人,憤而朝許臉部重毆數拳,大罵:「同居人的女兒也睡,居然還殺女人!」法警趕緊將兩人拉開隔離。 律師粘舜權表示,許嫌觸犯侵入住宅及殺人罪嫌,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另少女指控自13歲起遭許嫌性侵,許嫌可能觸犯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嫌,可處7年以上徒刑,即便少女已逝,但她生前製作的筆錄與陳述內容,仍將成為法院審理依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