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
引用:
看來樓主在發文前應該先做一下功課 什麼是簡易判決? 簡易判決處刑之要件--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之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法院訊問,被告自白犯罪,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及拘役或罰金為限。 所謂簡易判決處刑制度,乃在被告自己承認犯罪(****案件中,犯嫌人多在警詢筆錄中坦承犯行),或法院認為依現存的證據可認定被告犯罪,而被告所犯為ㄧ定的輕罪,在法院可以宣告緩刑、或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情形下,由檢察官聲請或法官依職權作出簡易判決處刑。易言之,簡易程序是相對於一般法院進行的通常審理程序來觀察的,如果在程序上法院不經通常審理程序而逕科處被告刑罰的法律效果,我們稱這種程序為「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向法院表示願意接受簡易判決處刑,有什麼好處?首先,法院逕依簡易判決處刑時,並不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對被告或告訴人來說,可以減輕前往法院開庭的訟累(例如身體的勞累、精神上的負擔),並且可以節省時間的耗費及金錢的支出(例如交通費),對於被告和告訴人均有莫大的實益。其次,法院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時,只能宣告緩刑或判處罰金或得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對被告而言,有最大的實益。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456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
引用:
樓主沒說是"刑事"案喔 ![]()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
引用:
進入民事簡易訴訟,是為了醫療賠償責任,到底是誰告誰?交通事故責任還沒搞清楚? 簡易庭一般是50萬以下的賠償,還不斷換律師?會不會像哪個藝人告侵權,律師費花了五十萬,最後法院判只賠二萬多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
引用:
這事已經變成重新提告,簡易庭過程結束了! 我沒想到好心幫忙會變成這樣 ![]() 但是我還是想著下次遇到這種狀況,我該先去救人還是裝作沒看見???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93
|
引用:
見死不救 不也是有事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30號番地
文章: 194
|
引用:
打119/110就好 除非你有EMT執照 不然真的不該去移動受傷的人 尤其這種車禍的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
移開一根木 我就在這裡 搬開一顆石 就能找到我 我不在石與木所構的建築裡 而在你們的心裡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
引用:
幫他早點投胎嗎,你真壞心。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
引用:
如果我沒猜錯... 應該是簡易程序開始之前的試行調解程序 找證人來釐清是否有和解的可能 現在和解不成 要正式打官司了 另 對方找的律師 真的是律師? 還是故意要讓人以為是律師?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
引用:
沒有義務責任的話,路過不理他都沒事 義務責任要是親友或者職業是警察醫生護士之類的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
引用:
憑良心做事! 一位年輕人卡在汽車底盤下,我只能先把人拉出來! 下法庭,法官對我說:你處理的很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