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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27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39
引用:
作者maruko.
因為她不是權貴,就是這樣...

不是權貴,也可以扣一個心靈權貴的帽子.
引用:
作者三隻馬SP1
如果台灣防不了喝酒應酬(喝酒娛樂)後駕車這種文化的話,那除了重罰酒駕外
也要將代駕制度法制化,不然這種酒駕永遠無法杜絕

一堆立委就是靠跑紅白帖,喝酒應酬當做選民服務選上的,這要怪誰.
     
      
舊 2014-09-11, 12:24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h27a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引用:
作者th27a
不是權貴,也可以扣一個心靈權貴的帽子.

一堆立委就是靠跑紅白帖,喝酒應酬當做選民服務選上的,這要怪誰.

既然做到立委請一兩個司機應該沒什麼問題
我猜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沒有被酒駕的撞過
被撞過就會想自己修法了吧
 
舊 2014-09-11, 12:39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gDDD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另一篇報導
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判詹震山5年6月,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酒駕撞人致死判刑3年6月,肇事逃逸罪判刑1年2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
..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那些在通姦的立委整天只想趕快把通姦除罪化
哪管你酒駕撞死了多少人
中國時報【唐筱恬╱台北報導】

立法院趕在會期最後一天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酒測值達○.二五毫克,就被視為不能安全駕駛;酒駕致死者,將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於宣告無法緩刑,希望能夠透過重罰遏阻酒駕歪風。
駕...

那些叫著要修法的人可以去洗洗睡了
最低3年以上的刑法,法官就是只判3年6月
你以為是法律的問題嗎?

難道不知道,法官都是判最低徒刑,惡性重大加判6個月
立法的問題嗎? 呵呵呵~~~
先立法把法官的權力給拿掉還比較有用!!!!
舊 2014-09-11, 12:57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ma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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