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227
|
留一口飯給人吃~小心開車了
政府應明訂政策,規定若是有雇主放任雇員在馬路中央發傳單,一律先處高額罰金,並吊銷證照或等等較嚴厲的處罰 至少雇主會千交代萬交代不可於路口發傳單~ 此文章於 2014-08-03 04:12 PM 被 y2kplus 編輯.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0
|
引用:
個人以為 大家都不拿,就沒有發傳單這種行業。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522
|
引用:
這種都是約聘型 連勞保都沒有的失業族群 政府是不可能罰到他們這票食人魚的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07
|
不拿 只是讓他們達不到份數
要在那待更久 我知道前面一些網友的論述是正確的 我也知道不拿才是對的 但世界不是那麼美好..短時間也並無改變的可能 所以我看到發傳單∼我選擇拿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760
|
我記得之前不是說這是屬於違規嗎?
尤其是交流道的地方 可是這些發****的公司好像不鳥的樣子 上次停紅燈時還看到就直接拿著旗子在斑馬線上停下來舉著 綠燈時才返回去行人道上
__________________
![]() 人間五十年、 下天のうちをくらぶれば、 夢幻の如くなり。 一度生を得て、 滅せぬ者のあるべきか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4
|
引用:
油罐車要拿職業駕照才能開 主管機關認定 職業駕駛人長時間在路上 經驗比一般駕駛人更豐富 且大車死角多 要更小心 車禍發生時 職業駕駛人負擔的肇責較多 所以我不開大車後 立馬去監理處 降成普通大客車駕照 為兩造都感到很難過 ![]() ![]() ![]()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4
|
我都會拿
因為我以前也發過傳單知道發傳單的苦 就讓他們趕快工作結束回家休息吧 其實社會底層還是要有人去工作 就算統統都是大學生最底層還是要有人在工作 這是沒有辦法的事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
職業駕照的刑責比一般駕照重1倍...遇到這種路上發傳單的要真的很小心...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
好奇問一下像那種剛好在車子下的死角
是不是一般高度較高的車輛 駕駛都看不見 為什麼沒有一種設計或發明 可以讓駕駛知道那個位置有站人呢 當然本來人就不應該出現在那裡 但往往出事的時候駕駛又不能全身而退 該如何自保? 也因此我都不太敢開車@@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
拿是治標, 不拿是治本...能治本, 誰願意一直治標???
![]() 要推行到大家都不拿, 發傳單的都能找到工作.....要等到牛年馬月了~ 能坐辦公室, 誰願意在車陣裡穿梭?? 此文章於 2014-08-03 05:41 PM 被 mount 編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