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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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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要你幹嘛??廢掉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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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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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解雇?她年資17年 17分鐘打發..
引用:
最後還是要勞方請律師 主動跑法院 才有一些機會爭取權益 不然說真的 每次都是看到慣老闆 獲勝 身為勞方的我 感到心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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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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