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
我是完全看不懂這個要怎麼告?
既然有新聞自由 新聞自由也是架構在: 2010年《釋字第678號解釋》:「言論自由具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之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前開規定所保障之言論自由,其內容尚包括通訊傳播自由之保障,亦即人民得使用無線電廣播、電視或其他通訊傳播網路等設施,以取得資訊及發表言論之自由。」 基本上 如果告下去 而且 被起訴 那就是違憲 不用怕 這樣有事的話 老柯就蹲不完了 老柯就是不怕麻煩 不怕跑法院 所以根本沒有媒體要跟他玩 到檢察官那邊 根本連起訴都不可能吧 連法院都不用去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莊
文章: 226
|
引用:
我只能說作得好.. 至於為什麼 七八站友 說明完了 ![]() ![]() ![]()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曾經有過那麼一張沙發, ![]() 但是那時候我的腿一點也不酸, 所以我走了。 ![]() 等我腿酸時,再回頭, ![]() 那張沙發已經被別人搬走了............ ![]() ![]() ![]() ∼德國詩人 呂克特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31
|
引用:
引用:
引用:
引用:
引用:
引用:
唉 以上幾位我也看不出有什麼高明的解讀或見解(哈欠 各種硬拗都出現了 承認事實有這麼困難嗎? 錯就是錯 硬要把黑講成白的不會比較高尚 我對支持反對沒特別立場 純粹就事論事 看起來某些人早已預設立場 ![]() 為反而反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
引用:
你知道當年紅衫軍還圍毆且追打立場不同的記者嗎 照樣算很文明人的作法了好嗎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7
|
人家當初馬總統面對尖銳提問,還會酸年輕女記者說,喔,你三立(還是民視?)的啊
這樣好像差不多沒品 ![]() 不過三立近來也為了市場向中國輸誠,比較沒機會被酸了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35
|
引用:
這是你認為的事實, 你有去問過當事人嗎? "看起來某些人早已預設立場 ![]() 為反而反" 這是你自己寫的, 也可以用在你身上 ![]() ![]()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
引用:
![]() 例如, 沒有看過秋意在匪台指花為蕉影片的人, 看到有人指著太陽花說香蕉, 肯定是一頭霧水.
__________________
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
引用:
事情要講因果 如果媒體能夠以公正的原則下作報導.當然沒問題 但現在大家所看到的並非如此哦 錯就是錯.應要將白的報成黑的.何來高尚可言
__________________
有人問為什麼抵制統一.而不抵制路邊攤或小吃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規模" 路邊攤客源只有幾百最多上千 但統一的客源人數是上百萬 統一隨便一個問題商品.受影響的可是好幾十萬人 你能否想像這影響的層面有多嚴重 吃的健康.是做食品的基本要求 統一至少應該為消費者的健康.負起把關的責任 才不枉費台灣人幾十年來 對統一這個老品牌的信任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
引用:
你不會單純到以為只是寫錯字吧......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64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