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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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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面大部份的回應
得證台灣果然是 人治 的國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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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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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路上找個正妹中出
一小時內通報可以免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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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中部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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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你的說法,原來不合理的事情只要是合法的,就不能有人能吭半句話 ![]() ![]() ![]() 難怪有人的名言就是"依法行政謝謝指教",不管幹了啥事都不用拍,真是免死金牌 ![]() ![]() ![]() 一堆自肥條款也都是合法的,敢說半句話的統統都是刁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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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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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條百百款 要用自己橋 我以為這是鬼島常識 上面貼出來的 不就是橋出來的精選法條嗎? =.= 尤其是立場一向是為軍公教護航的weirock口中說出 更是有說服力 此文章於 2013-12-25 01:20 AM 被 PioneerELIT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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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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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法行政 會有事情嗎?!
![]() 排放廢水 就像是坑殺勞工權益 ![]() 一個是汙染環境 一個是迫害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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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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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問檳榔西施...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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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輸一半"台灣升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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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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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一再轉移焦點 明明環保局可以勒令停業 卻只罰60萬 是立委的錯
dl4 你環保署硬起來 立委關說就公佈阿 黨下次不提名會不會怕? 然後又扯說立委要廢特偵組 因為怕辦到自己 e04 設個廉政署 是白痴嗎?政風 檢調已經廢了嗎? 常態性護航的幾個 只會轉移焦點 說穿了就是掩耳盜鈴 上下交相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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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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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法條也都是人定的..
若法條己成為漏洞,己成為權勢者的工具、藉口, 還是依然死堅持守法的重要性.....這只能說是盲目了... 中世紀有些國家有一條法律叫作"初夜權".. 我覺的死抱著守法就是唯一的人..大概也很支持自己老婆去守這條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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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3-12-25 05:41 A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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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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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
第 59 條 廢 (污) 水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時,符合下列規定者,於故障發生二十四小 時內,得不適用主管機關所定標準 前提是指設備發生故障,不包含偷排等故意之行為 如果犯罪廠商接二連三都以故障為理由來排放廢水,大家猜猜環保局官員會不會睜一眼閉一眼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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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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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法 行政~就是法律怎麼定~就怎麼做
覺得 不合理、有漏洞 就該去 修法 (不然你們選那些 利萎 出來只是為了 行政關心、司法關心、A錢關心 嗎?) 但這塊土地上~讚成 人治 的鬼島人似乎都覺得 自由心證 比較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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