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電腦硬體討論群組 > 系統組件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ina2588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1
個人看法:

既然從VIA簽了保密協定,就應該在協定時間內避免進入"USB相關"行業,何況這次根本是"相同"行業...

就算說A公司做出來的沒有V公司的缺點,難道不知道"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嗎?
拿到一個好範本可以讓你節省多少成本這根本不用解釋阿,
就算拿到一個不好的範本,也以經可以少走多少歪路了.
做的更好是基本的,做一樣爛不是擺明要被告到賠錢嗎?

如果真的被告成立,跳槽的如果不幸被要求賠償,會不會後悔接受A的邀請?
     
      
舊 2013-12-20, 03:58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na2588離線中  
傳說的神奇寶貝
Advance Member
 
傳說的神奇寶貝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424
引用:
作者oldgame


會跟手機事業有關嗎,想太多 真是想太多

施老闆你知道你的手機部門在哪裡胡搞瞎搞,padfone2的EMMC事件,中標的人大都絕不會在考慮華碩的手機了,加上要辦贈品活動是沒關係,不過從填單到收到東西都要花半年以上,公司這麼大,效率慢慢慢,華碩手機部門這種效率,還不用HTC出手 就被自己人搞死了

還不用HTC出手就被自己人搞死 施老闆你知道你手機部門在哪裡胡搞瞎搞一通嗎?

購買華碩padfone2的人旁邊路過留

asmedia說真的USB產品上市速度有奇怪的說,不過子公司asustor還不是一樣是收了Qnap的人進去,商業競爭有證據就去告 哈哈

這次沒有無感路過了?
 
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配備
大螢幕YouTube機 PS4 >﹏<
舊 2013-12-20, 03:59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傳說的神奇寶貝離線中  
sanpig10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30
其實真的上法院....誰會輸很難說.....
高度相似和完全相似是不同的....
祥碩有無使用VIA的專利技術.....這是一個重點.....

目前看來, 祥碩並未使用VIA的專利技術.....
頂多只參考加速自家的開發.....這並不影響.....

上面網友提到也是正確的.....
商業情報上....一定會有對手公司的資料.....
不可能有公司連其它公司的東西都沒有....
那不就會笨笨地踏到對手的註冊專利了....

所以找到VIA字樣的文件....不代表什麼.....
VIA失敗的機率很高.....
舊 2013-12-20, 08:36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npig101離線中  
yctsai88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ina2588
個人看法:

既然從VIA簽了保密協定,就應該在協定時間內避免進入"USB相關"行業,何況這次根本是"相同"行業...

就算說A公司做出來的沒有V公司的缺點,難道不知道"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嗎?
拿到一個好範本可以讓你節省多少成本這根本不用解釋阿,
就算拿到一個不好的範本,也以經可以少走多少歪路了.
做的更好是基本的,做一樣爛不是擺明要被告到賠錢嗎?

如果真的被告成立,跳槽的如果不幸被要求賠償,會不會後悔接受A的邀請?


保密協定要是那麼有效立
可以禁止離職員工從事相同行業
那就不用啥競業條款了

保密協定主要是規範在職時的行為
不可以洩漏公司營業秘密
除非另外有簽競業條款
否則是沒有理由限制離職員工未來的工作選擇
那這樣公司不是很吃虧嗎?
所以這時候專利就有其重要性了
若是一項發明真的很有價值
那一定要快去申請專利
這樣就不怕別家抄襲了

今天祥碩頂多就是商業道德上的瑕疵
法律上還是比較站得住腳的
舊 2013-12-21, 09:06 A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ctsai88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沒有所謂技術的競業條款, 這是拿出來嚇唬人用的, 文件算什麼? 不會通過第三方拿嗎?

營運/財務資料才是每個企業保密的部分.
舊 2013-12-21, 09:50 A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  
afena95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區
文章: 390
[轉貼]祥碩:未踩威盛專利 強調USB3.0自行研發...

祥碩:未踩威盛專利 強調USB3.0自行研發: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0%94%E7%99%BC

【楊喻斐、李宜儒╱台北報導】威盛(2388)與華碩集團的侵權戰火持續蔓延,祥碩(5269)昨日再度發布澄清說明,除了砲轟威盛前天在記者會說明中刻意忽略且扭曲該案重要事實,也反駁USB3.0產品涉及抄襲專利、強調為自行研發,雙方也沒有類似的產品。

華碩集團董事長施崇棠周三親自出席喊話將奉陪到底,威盛總經理陳文琦周四也跳出來捍衛自家權益,雙方火藥味十足。祥碩也再度發出聲明稿表示,總經理林哲偉係於2007年2月11日即卸任威盛之系統平台事業部總經理,之後並於2007年下半年自威盛離職。

華碩獲威盛再議駁回通知
台北地檢署對於祥碩董事長沈振來、總經理林哲偉不起訴,威盛聲請再議,華碩昨天表示,已經收到通知,駁回威盛聲請之再議。

祥碩澄清,本案於2012年8月30日進行搜索時,並未自祥碩work station扣得任何印有「VIA」的電路圖,而且公司向來尊重司法,並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並無威盛所稱「未配合調查致檢察官主動搜索」。

另外祥碩也強調,2007年12月即開始投入相關技術進行研發,USB-IF協會於2009年12月30日認證祥碩USB 3.0(Universal Serial Bus,通用序列匯流排)裝置端控制晶片,並於2011年5月認證本公司USB3.0主控端控制晶片,並非如威盛聲稱,祥碩於短短1年時間即自研出USB 3.0產品。

此文章於 2013-12-21 10:46 AM 被 afena955 編輯.
舊 2013-12-21, 10:45 A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fena955離線中  
lien7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371
USB3.0應該不可能只能用 3.0的吧

1.1及2.0應該都要相容才對

祥碩從無到有 要說沒參考其它的廠商作法

簡直不可能 無中生有 相關技術及經驗

更何況是同樣的人在做

只能說,要這樣做的話,低調在低調才是好的作法

現在就看看法律要如何處理了
__________________
lien
舊 2013-12-21, 11:43 A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en701離線中  
x2mms
*停權中*
 
x2mm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750
Talking

nec 路過~~~~
舊 2013-12-21, 05:39 P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2mms離線中  
luelue666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37
引用:
作者jamin
競業條款不是重點, 目前是工作權比較大, 除非原公司能提供合理補償, 年限也不是公司隨便喊的

雖然競業條款不是這個案子的重點, 但請搞清楚在說, 別說的競業條款好像是聖旨一樣

 


你握有公司的關鍵技術,或者你是公司的決策者或是高層的經理級幹部,保證會受競業條款的制約,如果你是公司清潔人員或保全人員,絕對沒有競業條款這玩意兒可管你!

現在法官最大,你天大的理由法官理都不理,你講你的他判他的...
你的意見他會寫在判決書裡,但他抄對方的理由當成自己的見解,你到處說法官爛也沒用,媒體未必想報導,每天全台灣可能有上百個案件在判決,只要有判決就有人敗訴,媒體哪會一一報導? 法官是獨立審判的,就算他判的將來被上級法院推翻逆轉了,他也沒什麼關係,法律見解不同嘛~~~

此文章於 2013-12-21 10:53 PM 被 luelue666 編輯.
舊 2013-12-21, 10:44 P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uelue666離線中  
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64
Renesas/NEC 路過
Ti 滑過
genesyslogic 經過

VIA 不推薦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3-12-21, 11:06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mpom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2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