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archar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引用:
作者小肥羊
大自然會替他們搬家,選地點。

不懂的請google '走山'。


人民還要花納稅錢去救他們 ...這樣划算 ?
     
      
舊 2013-12-06, 03:34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charch離線中  
DVD65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55
考試沒考「看見台灣」,考試之後開始看茶喝報紙的,當然就「看不見台灣」啊。

「看不見台灣」當然就「看不見違建」啊。



+
 
舊 2013-12-06, 03:35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VD6502離線中  
yinghanliu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表示,清境民宿業者申請執照,有容積率的限制,但業者給縣府看到的都是合法的農舍,拿到證照就違法擴建,違法當然要追究,若是竊佔國土更嚴重,他認為,業者一定是有利可圖才會擴地,「完全不讚成就地合法」

---------分隔線----------
政府核給的證照是農舍,但民宿業者不拿來做農舍又擴建,於法當然可管,但是又要依法辦理,所以就把處理時間拉長了。

瞭~~,感謝分享
非法的通通砍了吧
舊 2013-12-06, 03:37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inghanliu離線中  
隨風浮雲
Advance Member
 
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鏈結PDF檔 是某工程公司在101年就想要替這些業者解套的相關文件,其實不管是官方或是民間,其實早就統計出來有那些民宿,不能立即拆除的原因還是錢和法,全台灣違建那麼多,養拆除大隊也要不少錢,法的部份還是卡在這些民宿業者有權打行政訴訟,這一拖就是好幾年。

PS 要看有那些民宿,可從74頁開始看,不過還是建議你從頭開始看(或是第32頁開始),大概就知道那些人很早就替這些民宿業者護航。

此文章於 2013-12-06 03:44 PM 被 隨風浮雲 編輯.
舊 2013-12-06, 03:39 P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隨風浮雲離線中  
palmdev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Joss
會不會那天和廬山一樣然後業者又來要求國賠?


一直有看到這句 廬山都那麼久了 有國賠嗎?

若沒有..那建議來個超級強颱或強震 把哪些全部掃到海裡吧
舊 2013-12-06, 03:53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almdeve離線中  
隨風浮雲
Advance Member
 
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引用:
作者palmdeve
一直有看到這句 廬山都那麼久了 有國賠嗎?

若沒有..那建議來個超級強颱或強震 把哪些全部掃到海裡吧

廬山溫泉的舊名為富士溫泉,傳說中有臺灣原住民發現受傷的動物在溫泉水中浸浴過後,就會快速痊癒,它的名聲因而傳開。 2011年3月,經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調查發現,認為廬山北坡母安山只要雨量超過800毫米,就可能嚴重位移,爆發嚴重災情。南投縣政府擔憂廬山溫泉區成為小林村第二,到了2011年6月初,決定斥資20多億賠償金集體遷村,要全部搬到36公里外的埔里福興裡。

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已完成廬山溫泉百年防洪治理計畫,將在年底前取得用地,並分三期投入7.8億元,拆除廬山溫泉河川區域線內3.63公頃的飯店、民宿等地上物,預計104年完成。屆時以往的廬山溫泉區將走入歷史。

-------分隔線------------


南投廬山溫泉,即將走入歷史,縣政府決定集體遷村到36公里外的「埔里福興裡」。9日下午縣長會同地質研究小組會勘,並且和業者開會協調,目前77家業者有60多家認同,但得附加補償金才肯,算一算高達20億。

原來縣府開出條件,限期7月底前如果不遷移,全部斷水斷電,但業者表示要強烈抗議,現在協調,要求合法溫泉飯店賠償100%,不合法的溫泉飯店也要8成賠償,但這樣一來遷村,單單賠償金就高達20億,讓縣府很頭大。

此文章於 2013-12-06 04:02 PM 被 隨風浮雲 編輯.
舊 2013-12-06, 03:58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隨風浮雲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archarch
人民還要花納稅錢去救他們 ...這樣划算 ?

話說我也不解為什麼要花納稅人的錢去幫他們拆違建???
不能用重罰金罰死他們罰到拆掉為止嗎??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3-12-06, 04:08 P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第四)離線中  
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話說我也不解為什麼要花納稅人的錢去幫他們拆違建???
不能用重罰金罰死他們罰到拆掉為止嗎??


「棺傷勾結」就說明一切

難道不能立法改善嗎?

就算立法,也保証躺個十年八年的

利法院沒效率還領年終,全民看得下去嗎?
舊 2013-12-06, 04:18 P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蒜精離線中  
ocean002
Regular Member
 
ocean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74
會不會整頓完過幾年交給大財團
舊 2013-12-06, 04:24 P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cean002離線中  
隨風浮雲
Advance Member
 
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話說我也不解為什麼要花納稅人的錢去幫他們拆違建???
不能用重罰金罰死他們罰到拆掉為止嗎??

這個也簡單地回答你,如果是用罰的,那就表示我罰金繳了,違建也就合法,或是我罰金不繳(等執行署來執行)這段期間,我還是可以用違建來做任何事,那賺的錢就夠繳罰金了。
舊 2013-12-06, 04:50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隨風浮雲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1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