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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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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無私解說,大大是好人願一生平安賺大錢! 所以一個發明專利比十幾個新型專利還強。 以後我懂得怎樣看了,又增長見識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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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招損 謙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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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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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專利對於一些發明還是有保護作用啦。 實際上這世界上還是有些好人,並沒有用專利來謀利,如胰島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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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招損 謙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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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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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說是去美國申請專利並通過. 我會相信這專利有水準 如果是台灣的話.台灣專利局的審查員. 遇到新型專利就亂發. 有交錢就會核給你. 根本不管有無符合規定 如果是申請台灣發明 這幾年很流行如果你也有申請其他國家 那就拖到其他國家那邊審查出來. 他也跟著照抄一遍然後發給你 如果沒申請其他國家. 就隨便找些前案. 然後開始跟你543 嚴格來說. 有審核通過的專利. 只是表示審查員沒找到好的前案. 或是他沒能建立證據來反駁 企業都很歡迎有申請專利經驗的人. 甚至你自己就曾是發明人 主管和老闆都很歡迎能有這種人的加入 老實說. 我很討厭新型專利. 雖然他的立意是良善. 但都被人拿來當作是省錢的手段 而且沒有經過審查. 對企業和國家的往後發展都很不好 如果可以. 很希望能夠像美國一樣. 申請專利都需經過實審 此文章於 2013-11-20 11:07 PM 被 黑暗的左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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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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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一定要用力譙一下台灣專利局搜尋專利的網站
那真是我看過最爛爆的網站 如果可以. 我希望外包給韓國專利局來代為建置 台灣自己做的根本是ㄆㄨㄣ 台灣的專利制度主要是先參考歐洲. 然後是美國還有日本 照理說: 歐洲+美國+日本. 應該=超強 我就不懂怎麼最後結果拿出來的根本是ㄆㄨㄣ 此文章於 2013-11-20 11:18 PM 被 黑暗的左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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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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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擁有專利對於面試時是有加分效果的嗎?
看老闆住不注重?
之前看新聞 麵包師傅都可以申請專利 當你發明出不同麵包 有心的話 都可以申請 有間麵包店的老闆娘就這樣 發明出特殊口味麵包 申請到專利後 你別家麵包店想拷貝 那老闆娘就寄存證信函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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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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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一日陸戰隊 , 終身陸戰隊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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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darkangel的祝福,我只是有些專利經驗提供給大家做分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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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一日陸戰隊 , 終身陸戰隊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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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有些觀念跟黑暗的左手兄分享一下,全世界有新型專利的國家,都是直接申請,交錢就過,倒不是台灣特別亂發,全是按照規定交錢。而且新型專利也不是完全沒有用,舉例來說,發明專利要通過曠日費時,所以一般申請發明專利時會同時以同樣發明申請新型專利,新型專利保護作用雖然沒有那麼好,但是還是有一些商品下架的保護(但是商品費由告的人付),等到發明專利通過後,新型專利不續繳維持費就視同放棄,更何況,新型專利保護的特例是在德國,若是你販售疑似侵害新型專利的商品,經告訴人提告之後,這是要坐牢的,前幾年就有一些賣mp3台灣人去德國cebit參展展,被一個持有mp3新型專利的人控告,通通關4個星期才回來....... ![]() ![]() ![]() 還有台灣的申請發明專利小弟倒是有經驗,完全跟黑暗的左手兄說得不同,我的台灣發明專利是最早下來的,為一次答辯加上一次面詢就過了,沒說啥543的。 ![]() 我的發明專利通過順序為台灣-美國-大陸-英國,日本放棄,德國可望通過,其中德國申請長達8年,最近才經代理人回覆有望通過,而德國最後一次答辯已經找到40年代的瑞士專利、70年代的美國專利、80年代的日本專利......組合起來核駁,我花了好些工夫才解釋過關,且專利範圍並沒有縮小.......經此一役,我真是佩服德國人的辦事態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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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一日陸戰隊 , 終身陸戰隊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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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提供我的經驗與黑暗的左手兄分享,若是台灣專利局搜尋專利的網站與韓國比美觀,我承認台灣的網站不好看 ![]() ![]() ![]() 若你真認為台灣專利局搜尋專利的網站是ㄆㄨㄣ,我也認為韓國的專利網站及專利審查為金玉其外,xx其中.........舉例來說,之前我查詢與我們公司競爭者的專利,此專利的撰寫違背專利原則,最後台灣跟韓國都通過,但是台灣有修正專利宣告的荒謬處,但是韓國沒有...... ![]() ![]() ![]() 還有你不是認為網站是ㄆㄨㄣ嗎?那麼後面怎會變成專利制度是ㄆㄨㄣ? ![]() ![]() ![]() 對了,我認為最好用的專利搜尋網站是歐盟專利局,最差的是中國大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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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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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灣專利界的亂象
可以參考[專利瘋子]的部落格 新型專利不用實體審查,但是要形式審查,有些專利形式不對也給過,審查員很混 專利太好拿到,不是件好事,除非真的是創新發明,否則不是IDS沒做好,就是審查員沒找到對的前案 台灣的專利制度,以及網站,這兩個都是ㄆㄨㄣ。 此文章於 2013-11-21 01:41 AM 被 黑暗的左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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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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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那件德國的案子,事務所削很大,要小心
你沒提續審或訴願嗎?光OA就要8年? 此文章於 2013-11-21 01:53 AM 被 黑暗的左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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