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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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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不出來 完全驗不出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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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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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猿:是不是,政府很明理的,你們想賣就不要偷偷賣,只要有提ㄑㄧㄢˊ來講的,我們都會訂出一個讓大家都很舒適的標準,讓大家爽爽賣爽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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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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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溝油乾脆也訂一個標準好了
草尼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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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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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準本來就是對的....
任何風險都必須先進行量化,才能知道多少量會導致不可逆的影響 進而計算出NOEL, NOAEL, PEL, 或是TDI 定標準永遠是風險量化的第一部,然後再依照風險評估的概念進行政治考量 就算該油品不是棉籽榨取,也會有機會暴露到棉酚 譬如同一工廠進行二十種油品,其中15種不以棉籽做原料的其他食用油 以及5種以棉籽做原料的低等級食用油,可能會因為共用管線進料槽等情況 導致其他15種不以棉籽做原料的其他食用油也有棉酚暴露 因此要避免一種風險,首先必須量化,用同一種標準來要求市面上所有的油品 至於不能摻雜這種要求是根本不可能的,分析化學告訴我們 所有的儀器都有檢測極限,稱為LoD,低於這個檢測極限就會跟背景雜訊混在一起 在這個LoD附近測得的資料也不準確,多次QC結果不容易達統計上顯著 唯一推測方法只能從檢量線進行線性推估,但其數據相當不可信 所以如果您不滿意的是為什麼設定1ppm? 首先請翻閱文獻,這方面的研究不少人做 1ppm的攝取量是否在TDI內,是否可能長期接觸下造成不可逆可觀察之生理影響 如果會,那為什麼衛福部要定這個標準? 是檢驗方法還是儀器不夠好? 如果不會,表示這個數據其來有自,接著就是看衛福部FDA是否有落實食安稽查 一碼規一碼,單就訂定標準這件事情來看,本來就是風險評估程序的第一步 如果您的理由是: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食品內的物質,為什麼還要去定標準! 請回想一下過去三聚氰胺事件,其實我們使用的美耐皿食具就是三聚氰胺+甲醛做的 但夜市路邊攤的餐具幾乎都是,不訂標準,接下來要食安稽查人員如何去採樣檢測? 換句話說,棉酚的暴露不只是來自食用油品,也可能從其他途徑進入人體 三聚氰胺也不是只有人工添加入奶粉,也有其他的途徑被人體吸收 你要求食用油不能檢出棉酚,那只是斷了一條途徑,還是有機會經由其他暴露方式 你要求奶粉不能檢出三聚氰胺,卻每天用菜瓜布洗刷美耐皿食器,然後把粉末都餵給小孩? 公務員體系的確是令人不怎麼尊敬,在上位者幾乎人人喊打,但也不是沒有恪守職責的公務員 請就事論事,不要一竿子打翻了所有政府的言行舉止,包括風險評估課本第一頁就要我們做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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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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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真是太和樂了~
違背道德倫理無視善良風氣的事情一再發生, 大有為症腐立即就以制定規格的手法來轉移焦點並且就地合法, 目前看來... 這種手法又再度成功了~ 而原先的問題.. 驗證單位是花瓶... 公信力跟垃圾沒二樣 相同類似的問題一再的發生, 哪天在食品裡要制定氰化物容許標準都不稀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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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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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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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棉酚在國際上的認知是絕對不許檢出
否則允許微量存在是務實的做法 即使是農藥也允許微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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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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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準也是沒用,台灣人就是黑心,橄欖油成本高,一定做更多手腳,不要用台灣產商製造的產品,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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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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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有問題的是黑心的台灣老闆,而不"棉籽油"....
再好的油到台灣人手中也會變成毒,現在先抹黑"棉籽油",在炒作其它油品,利潤反而更高,反正不管甚麼油,最後都是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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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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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然後吃死人了廠商頂多算標示不實,重罰3萬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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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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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洋貨也有次級品,不用把洋貨給神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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