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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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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發的簡訊的內容來推理,應該是追了一陣子
還沒有追到所以心急了想逼宮吧。 覺得有很多人因為太少跟異性接觸,所以都亂出招 結果都越搞越糟糕。 之前就看到一串匿名偷放紙花到人櫃子連放數十天的, 然後這串又來個亂發簡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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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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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錯兩次
以後不要"再"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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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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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關係就像蛋白質
一旦超過變性溫度凝固了 就再也回不來了 放棄吧 此文章於 2013-10-09 04:13 PM 被 小書僮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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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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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交了朋友,
沒事就約出來一起玩, 久了又把人家扔掉? 好吧她如果不足60分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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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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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把它用掉,就自然會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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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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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謝謝大家的發言。
其實我只是很自私的告訴自己該結束了,我討厭這樣的自己“患得患失”,以前的我只知道悶著頭幹,所以不知道這樣的後果,直到朋友跟我說之後。 我真的不是有意的,俗話說“不經ㄧ事,不長ㄧ智。”,我舅舅總會跟我說ㄧ些事,這次也不例外!但我是有聽沒有懂啊!直到自己遇到了,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樣說。 所以我摸著自己的心,我想打電話給她道歉,我認定她是我的朋友,所以她接不接、回不回應,都ok!因為我們沒有權利要求朋友。 現在我也只能做我自己,不要再在意別人了,事情已發生,能補救就補救,無所謂啦!我也只能向前看啦!想那麼多也沒用啦!!∼ Ps.樓上大大有說“會不會想太多!”,我也希望是這樣,是自己想太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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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來高去的衣櫥&紙箱間...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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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你已經沒有資格做她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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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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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您有點語無倫次,不知道您要表達的是什麼
不過樓上的說得對,以您的簡訊來說,您沒什麼資格說是人家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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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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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瞭解人家的『心』,又怎麼傷人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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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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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個人賜個圖阿
![]() "所谓的处男啊,老是在一些奇怪的地方有所坚持又爱作梦"-by魔王勇者 ![]() ![]() 男女關係認真說來其實沒有那麼多"泡泡" 手牽下去沒有甩開,再拉過來一個KISS沒有賞你一巴掌,是你的就是你的了。 曖昧追求欲擒故縱模糊不清友達以上戀人未滿什麼的,那是高等高玩在做的事, 什麼都沒有,連經驗等級也很低的話,就不要想些什麼自我感覺良好的事情。 光是"是否傷到別人"這個念頭都顯得你很自我中心,把自己看得太重, 有沒有傷到對方,不是當事人不得而知,但我很確定一件事,你亂沒品一把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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