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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2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forrest3
謝謝你的指教
如果一家全世界最大的Smart phone提供者
對於問題的處理就只是在於「法律」層面處理
而忽視「情理」面的彈性作法?

我當然知道就法、就活動規範,都已經清清楚楚
但是我積極爭取的結果「只」換來原廠皮套
而按活動規範,我不打客服爭取
直接退貨重訂,卻可以換來「原廠皮套+保貼+觸控筆+購物金」?

公道在人心,
你可以忽略台灣三星延遲處理,害我無法退貨的事實
你也可忽略一家企業其實有更彈性人性的作法
你也可以把他們視為和三流企業的客服一樣

若是像三星這樣的企業,對於一些活動的辦法,完全沒有彈性的處理辦法
那說真的,可以把客服部門裁了,將省下來的錢拿去增加法務部head count,

反正任何的銷售活動、促銷都可以透過死板板的文字內容,詳細規範清楚
反正一切都只要按活動規範就好
世界上任何的事還有文字規範不出來的嗎?


我個人認為
有理走遍天下
至於誰是誰非
各人心中各有一把尺
     
      
舊 2013-06-18, 01:0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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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2離線中  
奶油銓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引用:
作者forrest3
謝謝你的指教
如果一家全世界最大的Smart phone提供者
對於問題的處理就只是在於「法律」層面處理
而忽視「情理」面的彈性作法?

我當然知道就法、就活動規範,都已經清清楚楚
但是我積極爭取的結果「只」換來原廠皮套
而按活動規範,我不打客服爭取
直接退貨重訂,卻可以換來「原廠皮套+保貼+觸控筆+購物金」?

公道在人心,
你可以忽略台灣三星延遲處理,害我無法退貨的事實
你也可忽略一家企業其實有更彈性人性的作法
你也可以把他們視為和三流企業的客服一樣

若是像三星這樣的企業,對於一些活動的辦法,完全沒有彈性的處理辦法
那說真的,可以把客服部門裁了,將省下來的錢拿去增加法務部head count,

反正任何的銷售活動、促銷都可以透過死板板的文字內容,詳細規範清楚
反正一切都只要按活動規範就好
世界上任何的事還有文字規範不出來的嗎?


我是覺得,如果總公司有人允諾說要幫您處理,您應該要據理力爭。

如果
(1) 如果您有客服允諾時的錄音,那不錯。
(2) 要是您有保留到11:58分網頁出錯的畫面,那是最好。

如果超過時間就真的不能送了,直接回客人說照規定不能送就好了,要客人提供一堆資料幹嘛 ? 拖拖拉拉的害客戶超過鑑賞期,然後換來一句"不好意思",這不正是不入流的網拍賣家常用的手法嗎 ?

如果您有上述的證明,就跟三星開調解庭,我相信您一定會獲得您該有的皮套。
 
舊 2013-06-18, 01:27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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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銓離線中  
真•G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3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14
引用:
作者forrest3
如果你執意從我逾時登錄」這個角度來看,我確實是站不住腳
但如果我全然皆錯,我還有臉上來發這取暖文?
我希望你也可以從另一角度來看這件事:

1. 台灣三星若一開始就不接受逾時登錄,可以直接在電話告知,
我可以直接辦理七日退貨 (我說過自6/1起,各大通路都是免登錄直接送,而且還另外加贈更多其他贈品,甚至還有現金回饋)

2. 若是台灣三星就是從嚴認定,為何還要我另外花時間掃瞄、email發票,提供證據?

3. 我從來沒有「一定」要他們接受逾時申請,只是我覺得我退貨重訂也頗麻煩,
所以才電話詢問看看,並沒有非他們接受不可

4. 若真要「追究」我的責任,那沒問題,我延誤0.5天告知,而他們延誤5天回覆
我可以接受按比例原則,台灣三星負擔90%, 我負擔10%的退貨費用
=> 但問題是台灣三星至今完全沒有與我聯絡!

5. 公道在人心,如果我當初對一家全世界最大的samrt phone提供者的...


你從哪邊看到我說你逾時登錄?

是你一直執意說對方逾時回覆, 何謂逾時回覆? 你們有達成協議說要他在多久內回覆嗎? 還是一切都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

你可以在第一時間退貨, 也可以在鑑賞期最後一天退貨, 但你選擇什麼都不做, 被動等待, 拖過時間還想來取暖?

從頭到尾, 你都只堅持自己的想法, 別人寫什麼說什麼你完全無視, 取暖不成反被燙傷, 剛好而已
舊 2013-06-18, 01:34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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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G1離線中  
黑暗的左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5
引用:
作者forrest3
事實上就是個kimochi(氣持&#12356 的問題而以,不過是撰文給大家知道台灣三星客服的態度罷了..

我用過三星一堆產品
他們的客服很好呀
舊 2013-06-18, 01:3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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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左手離線中  
小豹貓
Golden Member
 
小豹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引用:
作者黑暗的左手
我用過三星一堆產品
他們的客服很好呀



你一定是爽粉..............
__________________
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舊 2013-06-18, 01:39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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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豹貓離線中  
andykuos1218
Amateur Member
 
andykuos121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水深火熱的台灣
文章: 52
社會會亂就是濫情,不講理法
算了 離題了...

還是那句
你就好好去爭取你認為該有的權益吧
結果有出來可以順便分享一下
說不定可以讓下一個人有案例可以去討
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看正妹~有益身體健康
舊 2013-06-18, 01:4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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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kuos1218離線中  
RedHerring
Basic Member
 
RedHerri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1
引用:
作者forrest3
我發文後就發現這個問題了,
但這裡的論壇不像M01這樣可以隨時修改內文

我如果不重視這裡,就不會這樣一個一個回文
另外從Samsung Leak來看PCDVD也有爽粉不少工讀生
所謂爽粉是諷刺非事實陳述


所以囉
很多事情一開始有想到就不會發生後面的錯誤
Po文前先看一下
改一改文章內容
而不是用複製、貼上
就不會搞的好像把PCDVD當成Mobile01

在你開箱檢查、拍照
Po開箱文到Mobile01之前先註冊一下
就不會發生你上網抱怨的事情

有沒有發現
你都希望別人遷就你
沒想過社會是有制度這種東西存在的
別人定的規矩都不是規矩
都要因為你而注意人情
只能說也太過自大了些
舊 2013-06-18, 01:56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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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Herring離線中  
forrest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0
引用:
作者奶油銓
我是覺得,如果總公司有人允諾說要幫您處理,您應該要據理力爭。
如果
(1) 如果您有客服允諾時的錄音,那不錯。
(2) 要是您有保留到11:58分網頁出錯的畫面,那是最好。
如果超過時間就真的不能送了,直接回客人說照規定不能送就好了,要客人提供一堆資料幹嘛 ? 拖拖拉拉的害客戶超過鑑賞期,然後換來一句"不好意思",這不正是不入流的網拍賣家常用的手法嗎 ?
如果您有上述的證明,就跟三星開調解庭,我相信您一定會獲得您該有的皮套。


1.錄音我有
2. 11:58出錯的畫面如果只是靜態的話,那應該不具效力,因為
2.1 我的右下角只有時間沒有日期(也就是逾時 畫面可以隨時複製出來)
2.2 我得證明他們的時間也網際網路同步,此外活動規範也沒說明是以什麼的間為凖
3.3 所以除非我當初有錄影,但如果我當初會錄影,不就表示我已經「預料」
到會有這樣的結果,那樣的證據反而可議不是?

3. 出庭、告訴倒是不必了,反正只要
讓更多人的知道台灣三星客服可以損害他客戶權益於不顧
(超過我七日鑑賞期)
也讓更多人知道台灣三星客服這般的服務品質及態度

這樣就夠了

4. 皮套他現在就算要送我,本人並不想接受,試問,一家這麼大的企業,
號稱出貨量超越iphone的手機商
面對客戶這麼強硬,損害客戶的權益、毫無彈性作法
最後還得客戶上論壇才能得到"應有"的權益
那我只能說這種心眼這麼小客服,皮套就請他們留用

5. 我的用意就只是要讓這樣的文章永永遠遠的留講PCDVD就足矣~

ps: 我再強調一次,所謂"應有"的權益是指
如果我當下退貨重訂,就有「免登錄直接送+保貼+觸控筆」
而非是我認定逾時可以硬拗要回皮套
舊 2013-06-18, 02:12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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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3離線中  
forrest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0
引用:
作者wills2
我個人認為
有理走遍天下
至於誰是誰非
各人心中各有一把尺


再次謝謝您的指教
逾時登錄(這點尚有爭議)
就算是三星完全對

而對於一個買過三星數種產品的人
略施以小惠都不懂
完全要用規範來認定

簡單的說,一個皮套換來一個忠誠客戶
一個皮套也可以失去一個客戶(或說是6個)


那究竟是三星賺了一個皮套
還是失去一個客戶,我無所護


我再次強調
不要著墨在我在「逾時登錄」
這點上,因為我事後退貨再重訂
免登錄加送的皮套+保貼+觸控筆
難道不也是三星直接或間接送的?

難道你以為6/1後各通路祭出現折、贈品活動
不就是三星給通路的價格優惠
在價格沒調動下轉為贈品或現折/購物金的形式

規範是死的
服務是活的
我要是無理來取暖
那就讓更多人看看三星的有理行徑也好
舊 2013-06-18, 02:30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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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3離線中  
forrest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0
引用:
作者andykuos1218
社會會亂就是濫情,不講理法
算了 離題了...
還是那句
你就好好去爭取你認為該有的權益吧
結果有出來可以順便分享一下
說不定可以讓下一個人有案例可以去討


1. 針對「逾時登錄」這點都還有爭議,
你就已經未審先判,恕我覺得你是司馬昭之心

2. 若三星客服有同理心,得知我退貨重訂也一樣可以得到皮套
那他們還堅持要我退貨重訂,我也也無話可說
那他早說,我就直接退訂就是,也不會有後續這些風波

3. 難道三星逾時判定害我損失七日鑑賞期,就是講求理法

4. 我說過,就規範,若真的逾時無法登錄
那我也是請他們於情於理,根據退訂一樣可得的的作法,
請他們協助處理,不要讓再花時間退訂
=> 難道給消費者一個方便的作法,也要用規範來約束
=> 連法律都知道在原有的法則,也可以在客觀的情理面
著以減低相關刑責,更何況這連民事都談不上
還只是一般的客訴案件,竟然嚴格到「一切按規範走」
完全無視客觀情理的考量?



5. 他們要求我花時間掃瞄、mail、補發票..等行為
後來拖了5天超過鑑賞期,這樣的處理方式
難道我比我只要求"應得"的皮套還來得講理?

ps1:再次聲明,我所謂「應得」是指我退貨重訂
一樣可以得到,只是是通路商免登錄直接送

ps2: 所謂「免登錄直接送」不也是三星提供的通路商的?
舊 2013-06-18, 02:5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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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3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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