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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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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人本來就有義務勸阻
除非事夜店被撿屍體的那種被灌到爛醉的乘客 這帳要怎麼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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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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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首開先例,酒駕考慮連座處分
這種處罰方式,見人見智,但個人認為對台灣人沒多大用處
每年一堆人還不是在酒駕,取締成效有限,乾脆酒駕抓到就吊銷駕照,終生不得重考. 撞死人,就一命賠一命,家產就算死者家屬的,這樣或許會有一些幫助 前面有大大提到鞭刑,其實也不錯,但一個月打一次會不會太輕了 改成看你年齡就打幾下/h,這樣會好一點,公務人員如果酒駕,就加倍吧... 這樣如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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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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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地方性的民意代表周圍就是圍繞著酒駕危險群... 偏偏這樣的人就是一定選得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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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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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胡志強的作法
同行的人也該有勸阻的義務 現在酒駕真的越來越多... 希望政府的一些規範可以有警惕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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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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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很大
如果同車的人是下列幾種情況..要罰誰 1.未成年 2.無意識(服用藥物.酒精.或疾病) 3.高齡長者(無相關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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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為什麼抵制統一.而不抵制路邊攤或小吃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規模" 路邊攤客源只有幾百最多上千 但統一的客源人數是上百萬 統一隨便一個問題商品.受影響的可是好幾十萬人 你能否想像這影響的層面有多嚴重 吃的健康.是做食品的基本要求 統一至少應該為消費者的健康.負起把關的責任 才不枉費台灣人幾十年來 對統一這個老品牌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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