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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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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行人本來就有義務勸阻 
				
		
除非事夜店被撿屍體的那種被灌到爛醉的乘客 這帳要怎麼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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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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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首開先例,酒駕考慮連座處分
		
	 
					
			這種處罰方式,見人見智,但個人認為對台灣人沒多大用處 
				
		
每年一堆人還不是在酒駕,取締成效有限,乾脆酒駕抓到就吊銷駕照,終生不得重考. 撞死人,就一命賠一命,家產就算死者家屬的,這樣或許會有一些幫助 前面有大大提到鞭刑,其實也不錯,但一個月打一次會不會太輕了 改成看你年齡就打幾下/h,這樣會好一點,公務人員如果酒駕,就加倍吧... 這樣如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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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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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地方性的民意代表周圍就是圍繞著酒駕危險群... 偏偏這樣的人就是一定選得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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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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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胡志強的作法 
				
		
		
		
		
		
		
		
		
	
	同行的人也該有勸阻的義務 現在酒駕真的越來越多... 希望政府的一些規範可以有警惕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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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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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問題很大 
				
		
		
		
		
		
		
		
			如果同車的人是下列幾種情況..要罰誰 1.未成年 2.無意識(服用藥物.酒精.或疾病) 3.高齡長者(無相關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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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問為什麼抵制統一.而不抵制路邊攤或小吃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規模" 路邊攤客源只有幾百最多上千 但統一的客源人數是上百萬 統一隨便一個問題商品.受影響的可是好幾十萬人 你能否想像這影響的層面有多嚴重 吃的健康.是做食品的基本要求 統一至少應該為消費者的健康.負起把關的責任 才不枉費台灣人幾十年來 對統一這個老品牌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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