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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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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19
哇靠~怎麼罰的還是這麼輕
     
      
舊 2013-06-12, 05:0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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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1離線中  
水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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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藍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無
文章: 6,501
嗯@@?
怎每間新聞寫得都不太一樣
剛剛看年代新聞寫超過0.25毫克就關2個月?

http://tw.news.yahoo.com/3%E7%BD%90...-061616858.html
 
舊 2013-06-12, 06:12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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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藍色離線中  
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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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引用:
作者無情公主
第一、罰200萬以上
第二、撞死人-養活對方家人,直到小孩成年

成年考取駕照後, 可依法照樣子給"仇人"來一下, 更好!

躲? 躲不算, 重來一次!
舊 2013-06-12, 06:30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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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ve337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0
而且要公開鞭刑,三等親內家屬到場觀刑,強制社會勞動240小時,在所屬社區,學校做環境清潔整理....

台灣人愛面子,這樣都還再犯,沒救了
......

引用:
作者chengjer
學新加坡,酒駕一律先鞭刑五鞭,你看看有誰敢酒駕.
舊 2013-06-12, 06:56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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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ve3377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放心啦,臺灣髮棺都很Nice的,無明顯犯意且依比例原則先予輕判。

深具悔意兼表現良好再砍一半……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3-06-12, 07:19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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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bebo1210
Senior Member
 
bebo12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71
引用:
作者revive3377
而且要公開鞭刑,三等親內家屬到場觀刑,強制社會勞動240小時,在所屬社區,學校做環境清潔整理....

台灣人愛面子,這樣都還再犯,沒救了......


零分,這樣做只有處罰,沒人得利。罰到最後沒人犯,並不是政客的目的。政客也,看似以民為先,實則飽私己囊。
舊 2013-06-12, 08:3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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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o1210現在在線上  
palmdev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


酒到底有啥好喝的
不喝酒 很難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2732.shtml
鑽新制漏洞? 受檢寧罰9萬拒酒測

台灣人 啥都不會 鑽漏洞最行
爛到極點

此文章於 2013-06-14 12:18 PM 被 palmdeve 編輯.
舊 2013-06-14, 12:14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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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離線中  
Basara
Golden Member
 
Basar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北中南走透透
文章: 2,900
引用:
作者palmdeve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


酒到底有啥好喝的
不喝酒 很難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2732.shtml
鑽新制漏洞? 受檢寧罰9萬拒酒測

台灣人 啥都不會 鑽漏洞最行
爛到極點


您老兄又來了,別把別人拖下水好嗎?

你把當事人狗幹死我都沒意見,別再眾人皆醉我獨醒好嗎?
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幸福公式:H=f^4,食物、樂趣、朋友及家人

舊 2013-06-14, 12:37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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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ara離線中  
palmdev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Basara
您老兄又來了,別把別人拖下水好嗎?

你把當事人狗幹死我都沒意見,別再眾人皆醉我獨醒好嗎?


眾人皆醉我獨醒???
那裡看到我獨醒了??
舊 2013-06-14, 12:40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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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離線中  
kaosc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griffey5896
上次的大執法大約3天~5天...
來看看這次會撐多少天....

+1
立法多嚴格不是重點,
重點是執法能多嚴格多持久。

不要跟以前一樣嚴格個一個禮拜就繼續歌舞昇平就好。
舊 2013-06-14, 12:41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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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sc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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