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秘密
文章: 2,604
|
新帳號放的屁看看笑笑就好了
就連PCDVD上,也是常常有2012,2013的,剛註冊不是自爆文,不然就是認識一堆誰誰誰,很威很猛很強大的感覺,那些我都當成是放屁 之前那個說越收入14萬的,說要買86也沒下文了,我還PM他要不要找我認識的業代搞不好折扣很多,也沒回我,還什麼體育相關出身,一下子變成電氣設備維修相關,還收入高過碩士工作7-8年,別人問一下只淡淡說這是機運,我都快笑死了 新帳號不是管不住自己的嘴被停了又註冊 不然就是一堆精神病患搞分神,自吹自擂,像之前那個無敵大帥哥,後來不是被站長冠上個社會功能障礙嗎?超好笑的啦(他還說娶日本老婆,但是自己不會日文,還說岳父要他去日本接醬油工廠,怕自己不會日文,幹,他不是有日本老婆可以教嗎?) 結論,新帳號說的話當放屁就對了(是指那些浮濫亂誇的話語) 當然,老帳號也有些會亂放屁(就是我) ![]() 引用: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
引用:
哈 醬油工廠 這不剛好是去年某部日劇的劇情嗎?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
也還好吧
小弟也有大一同學晚上在逢甲夜市擺攤 生意不錯,大二就休學專心過夜市人生了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天堂
文章: 1,688
|
引用:
這位大大您搞錯所謂的Power Law Distribution的意義了吧 現代經濟學承認Power Law Distribution 也就是坊間所謂的80/20分布法則 但Power Law Distribution跟Gaussian Distribution (Normal Distribution)的敘述都是基於"相同"的"樣本對象" 您的敘述方式是針對兩群不同的樣本對象 擺攤者 跟大學畢業生 除非經過真正的統計 否則並不能證明Power Law Distribution存在 正確的Power Law Distribution假設應該是 80%的大學畢業生收入低於22k 20%的大學畢業生收入高於22k 基於Power Law Distribution的另一個現象 也就是Scale Free (源自Fractal) 可以推導出 這20%收入高於22k的大學畢業生中 又會有20%(也就是所有大學生的4%)收入高於某個數字 但基於這樣的假設並無法推導出 夜市擺攤大學生的收入有八成高於22k... ![]() 80/20很酷 但要小心不要誤用
__________________
初學者的無知在於未學,學者的無知在於學後... 你曾經愛過的人使你失望之後, 他看起來就似乎有了許多缺點。 Schultz 人格理論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友引 田丁
文章: 197
|
那這個真的更扯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30602/183081/ 中國湖南1名莫姓男子以醫美健檢來台,卻脫團來台行乞1個月,直到上月30日員警在公館商圈巡邏時察覺有異,好心上前詢問,發覺莫男聽不懂台語,遂將他帶回派出所,警方訊後將莫男移送入出國及移民署,將擇日遣返。 警方調查,莫男上月6日以醫美健檢名義來台,入境台灣後,就跑到機場廁所躲藏脫團,之後就跑到北市觀光景點行乞,每天可乞討約2千元至3千元,晚上則在天橋下休息,醒來時就有整碗硬幣。 莫男坦承之前也曾至新加坡及香港以同樣方式行乞賺錢。警方表示,莫男是職業行乞人,還去過香港、新加坡,還誇台灣跟新加坡人心地好,行討收入最多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
我該檢討了.....原來現在台灣這麼好賺
你看到成功的一個 但不知道失敗的有多少個?
擺攤 看賣啥? 地點? 方法 其實就決定成敗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
碩士作按摩
月入也有10~20萬呀 我也想去做按摩 可惜賺不到錢QQ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南部
文章: 2
|
去擺看看不就知道了
10個有9個會回去繼續上班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861
|
引用:
在逢甲夜市如果地點好,賣些小飾品,月收入十多萬是很正常的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
|
幾年前剛退伍的時候 曾經到夜市走跳 賣小飾品 單價大約100~500元毛利約有40%~55%之間一個月扣掉攤位租金 大約淨賺5萬至7萬之間 生意算中上 後來覺得還是要做有一技之長的工作 就去上班了做一般工作 去上班沒多久就遇到金融海嘯 以前那些夜市咖擺在旁邊的人 換了三輪
![]() ![]()
__________________
義重於生 捨生可也 生重於義 捨義可也.... 此文章於 2013-06-03 12:01 AM 被 新AK00II 編輯. 原因: 錯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