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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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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件事他反而是有功勞的吧,間接讓整件事水落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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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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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果說有精神疾病, 那就變無罪
罰他在台菲各大報紙電視媒體買廣誥道歉好了 媒體也該罰, 老是找到題目就猛報狂報, 都沒判斷力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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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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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快訊/立報聲明:鄭姓記者找人扮便當店老闆 即刻解職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2...from=fb_et_news 便當文事件持續延燒,先是PO出其中一個版本的董小姐21日下午遭警方約談,坦承該事件是聽來的;發表另一個版本的《立報》鄭姓記者21日晚間也承認是聽來的,但更嚴重的是,鄭姓記者甚至找人假扮便當店老闆與長官見面,好博取信任,《立報》也隨即決定解除鄭姓記者職務。 近日來「菲勞買便當被台灣人羞辱」事件真假眾說紛紜,一度傳出是真實的,隨後又傳出是造假的,《四方報》總編輯張正18日在臉書貼文《夜訪便當店老闆》表示,老闆坦承有罵菲勞是狗,還把便當放在地上。 張正在文中寫到,「事情真的就像立報記者寫的那樣嗎?你罵那兩位菲律賓外勞是狗,把便當放到地上?老闆說,是的。」當時是什麼情緒?為什麼會做出那樣的事? 文中表示,「老闆說,那天跟老婆吵架,天氣熱,電視一直在播菲律賓相關新聞。本來他也不知道那兩位是菲律賓人,『他們都碼黑黑的,平常也有一些泰國的、越南的來我這裡買便當』,是旁邊有客人酸他:菲律賓的你也賣唷?這種錢你也賺唷?」 張正也提到,「我們自己去見了便當店老闆,靠真相更近了一點,不過,現場終究不能完整回復,我們掌握的只是說法,只是把自己當作證人。要繼續喊『沒圖沒真相』,要指責立報記者的便當店事件是假的,也只能隨大家說。但是,就如廖元豪老師所說:你能證明這件事情是假的嗎?」 不過,周二另一篇「便當文」的PO文者董小姐前往台北市中山分局製作筆錄。坦承是「聽來的」之後,發表另一個版本「便當文」的《立報》鄭姓記者也承認是聽來的,但更嚴重的是,鄭姓記者甚至找人假扮便當店老闆與長官見面,有如是「腳尾飯」翻版,《立報》也隨即決定解除鄭姓記者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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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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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應該去小琉球跟受難家屬道歉
"牠"的「偽正義感」導致洪家求償更困難 "牠"的「偽正義感」導致留學菲國的學生被誤解 "牠"的「偽正義感」導致台灣國際名聲更加的低落 "牠"的「偽正義感」被菲國拿去大做文章、整個情勢一片大壞! 還有號稱他好友跳出來在FB消毒說真有其事的那個 也應該一併處理、因為本人都認錯、消毒者至今還在亂挺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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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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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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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 有啊~ 散不不實傳聞最多罰三萬, 今早晨間新聞報的. (未說明哪條法)
要罰更重, 請先修法, 照程序來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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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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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記者掰了一堆大家都不信, 怎麼這篇大家就會信了呢? 我才不信記者有辦法在這麼短時間內找人來扮便當店老闆, 而且還有辦法騙過老江湖的總編 我看根本就是一開始是總編想滅火, 才故意在臉書上貼那篇文, 不然大可直接po在他們家報上, 故意貼在臉書上一定是想規避後續的責任 現在紙包不住火了, 只能斷尾求生, 把小咖的記者給開除當活祭品, 希望這事盡快落幕 這樣總編才能全身而退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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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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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把人家全名都打出來
倒是名字諧音挺合乎本次事件的主軸 「曉秋、想秋、想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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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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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只要法官高興, 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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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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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總編也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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