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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9
跑法院VS跑醫院
選一個了嚕~
     
      
舊 2013-05-15, 10:44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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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離線中  
艾德 II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幹!!超級白爛!!

這種直接撞下去可以算正當防衛嗎?
 
舊 2013-05-15, 10:56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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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 II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艾德 II
幹!!超級白爛!!

這種直接撞下去可以算正當防衛嗎?


最好是等你車窗有破洞再動手
法律上會比較站得住腳
舊 2013-05-15, 01:16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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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albert@46
最好是等你車窗有破洞再動手
法律上會比較站得住腳

就算被破車窗....之後你把人弄傷了也是防衛過當啦...

法律的自衛指的是阻止他繼續侵害你....而不是弄傷對方......

你要撞他阻止他...也必須在不傷害他的前提下阻止他........比如說只撞武器.......


Ex.....你在路邊無緣無故被打......你該怎做??? 反擊嗎? 反擊最後一定都會變成互毆...互控傷害...法官會各打50大板...
舊 2013-05-15, 01:2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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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離線中  
無愛無恨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57
引用:
作者aaaa88
就算被破車窗....之後你把人弄傷了也是防衛過當啦...
法律的自衛指的是阻止他繼續侵害你....而不是弄傷對方......
你要撞他阻止他...也必須在不傷害他的前提下阻止他........比如說只撞武器.......
Ex.....你在路邊無緣無故被打......你該怎做??? 反擊嗎? 反擊最後一定都會變成互毆...互控傷害...法官會各打50大板...

這就是法律的白爛之處, 請問不傷害對方, 如何做到 "制止" ?? 搓他穴道嗎
當每個人都是甄子丹
舊 2013-05-15, 01:36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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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愛無恨離線中  
jshj031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aaaa88
法律的自衛指的是阻止他繼續侵害你....而不是弄傷對方......
你要撞他阻止他...也必須在不傷害他的前提下阻止他........比如說只撞武器.......

真的嗎?哪條法律明文寫出來的?

不是要吐槽你,只是個人覺得閣下所謂的法律的邏輯很奇怪,一個人真的要蓄意傷人,就算他赤手空拳也是會要人命的,被打的人(自衛方)要自衛,用什麼方法可以讓他不再傷害咧?只撞武器?別鬧了.難道要喊暫停,想一想,再回擊?一個人被逼急了,情急之下要自衛當然會不可避免的傷害對方,所以我覺得你講的有待商議.

法律基本上要保護弱勢,要判防衛過當一定要非常明顯的比例不當跟前先有判例,法官才會用這條吧!若要雞蛋裡挑骨頭,我只能說那些人是法匠而已.

此文章於 2013-05-15 01:43 PM 被 jshj0314 編輯.
舊 2013-05-15, 01:39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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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j0314離線中  
crb
Advance Member
 
cr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中壢
文章: 344
引用:
作者jshj0314
真的嗎?哪條法律明文寫出來的?

不是要吐槽你,只是個人覺得閣下所謂的法律的邏輯很奇怪,一個人真的要蓄意傷人,就算他赤手空拳也是會要人命的,被打的人(自衛方)要自衛,用什麼方法可以讓他不再傷害咧?只撞武器?別鬧了.難道要喊暫停,想一想,再回擊?一個人被逼急了,情急之下要自衛當然會不可避免的傷害對方,所以我覺得你講的有待商議.

法律基本上要保護弱勢,要判防衛過當一定要非常明顯的比例不當跟前先有判例,法官才會用這條吧!若要雞蛋裡挑骨頭,我只能說那些人是法匠而已.



法條是死的,是由活的法官來引用判決
所以才會說現在的司法是保護壞人

您可以到這串看看
在台灣的合法自衛武裝
http://www.acewings.com/cobrachen/f...p?TOPIC_ID=7844

裡面收集的許多案例新聞的討論,裡面說到台灣司法有史以來,可能只有這一件防衛殺人勝訴,其餘通通敗訴
http://city.udn.com/54532/2352333

結論:與人衝突,打贏進法院,打輸進醫院
__________________
店家的話聽聽就好,不要當真!!
舊 2013-05-15, 02:11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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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b離線中  
microred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台灣的恐龍法官何其多
遇到這種的,先開車落跑再報案吧
保命要緊
舊 2013-05-15, 03:01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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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redw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scott1028
0KUajGKGAYs
車號:H7-2029
廠牌:日產
型號:A32
顏色:深綠
年分:199701
移入日:951107
目前管轄單位:台中區監理所

我猜車主沒多久就會哭說有精神病
請求原諒
舊 2013-05-15, 09:26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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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其實

車上準備一罐酒還比較實在...
舊 2013-05-15, 09:40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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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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