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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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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引用:
作者lompt
這應該跟錄音帶變造有關
拿變造的錄音帶來舉證這部分有點...

同意...

我知道民眾真的氣在心頭

但如果沒有一個證據, 這也是拿他們沒辦法的
     
      
舊 2013-05-01, 08:06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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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離線中  
ultra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9
引用:
作者nomad
土城王都沒有收錢耶~
收錢的都是他老婆
他老婆完全沒有職位在身上耶~


沒職位但有絕對的影響力 如果老婆收就沒事 那真的大開方便之門

所以說法條不完備 法官依法論法 往往與民期待不符
 
舊 2013-05-01, 08:25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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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離線中  
E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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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台灣的法律不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

而是台灣的貪官汙吏用來粉飾貪汙的最後一道漆
舊 2013-05-01, 08:27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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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tleman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50
Talking

司法就像九哥的性向,不容懷疑...
__________________
CPU待續.....
舊 2013-05-01, 08:34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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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tleman離線中  
oScA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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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我只希望台灣民眾不要變成"濫情"的人民

讓人氣到死,打抱不平,不公不義的事像星斗一樣多
但是我們即然在法治的社會,沒理沒證據就是沒辦法

我不是針對這件事,但有些事是法院也沒辦法的


所以才會有人幻想蝙蝠俠等英雄的存在。
舊 2013-05-01, 08:3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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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離線中  
copland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引用:
作者香腸伯
好誇張∼這就是台灣司法!


不誇張~這就是台灣司法!
舊 2013-05-01, 09:56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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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
Junior Member
 
someway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引用:
作者oScARSh
我只希望台灣民眾不要變成"濫情"的人民

讓人氣到死,打抱不平,不公不義的事像星斗一樣多
但是我們即然在法治的社會,沒理沒證據就是沒辦法

我不是針對這件事,但有些事是法院也沒辦法的


所以才會有人幻想蝙蝠俠等英雄的存在。


貪污判成恐嚇取財 你說這是法院沒辦法??
應該是說這法院太有辦法了吧
"黨證在手 天下行走"
舊 2013-05-01, 10:03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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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離線中  
ISDN12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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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貪污判成恐嚇取財 你說這是法院沒辦法??
應該是說這法院太有辦法了吧
"黨證在手 天下行走"

當初財產來源不明罪 硬是搞成鳥籠版的不說明罪時
就知道會有今天了 絕對不意外
舊 2013-05-01, 10:39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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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N128K離線中  
機油大盤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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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13
引用:
作者chenyuan
我記得以前上課老師有提起過,
法律上「貪污」兩字只適用於公務員,不適用於其他人(包涵公務人員)。

所以,沒國家考試及格的人,拿再多錢都不算「貪污」


沒錯 這就是很多人不懂的盲點~~~

因為用貪污比較好聽 比較聳動 所以大家都用"貪污"兩字

基本上 光是 "公務人員" 跟 "公職人員" 就一大堆人搞不懂了~~

所以打從一開始 014就不可能會有貪污罪 包括土城王都一樣 除非修法 或是有"授權公務員"的身份存在 不然他們都沒有所謂的貪污罪 貪污罪不可能發生在總統 縣市長 縣市議員 立委 鄉鎮市長 村里長的身上


這點 煤體一定都懂 他們不可能不懂 但是故意寫成貪污 就是故意把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當成標題來譁眾取寵 一旦判決下來 例如014的案子 他不是貪污無罪 而是他跟本不構成貪污應該有的條件 然後大家都會說014貪污無罪 然後就是黨證云云 法院誰家開的云云

所以囉 這就是一種單純的操作手法 主要就是透過民眾對條文的不了解 來達到輿論攻擊的效果~~~
舊 2013-05-01, 10:57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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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油大盤商2離線中  
mega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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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2
沒錯 這就是很多人不懂的盲點~~~

因為用貪污比較好聽 比較聳動 所以大家都用"貪污"兩字

基本上 光是 "公務人員" 跟 "公職人員" 就一大堆人搞不懂了~~

所以打從一開始 014就不可能會有貪污罪 包括土城王都一樣 除非修法 或是有"授權公務員"的身份存在 不然他們都沒有所謂的貪污罪 貪污罪不可能發生在總統 縣市長 縣市議員 立委 鄉鎮市長 村里長的身上


這點 煤體一定都懂 他們不可能不懂 但是故意寫成貪污 就是故意把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當成標題來譁眾取寵 一旦判決下來 例如014的案子 他不是貪污無罪 而是他跟本不構成貪污應該有的條件 然後大家都會說014貪污無罪 然後就是黨證云云 法院誰家開的云云

所以囉 這就是一種單純的操作手法 主要就是透過民眾對條文的不了解 來達到輿論攻擊的效果~~~


那照你這樣說,特偵組的檢察官們也是法盲嘍?
特偵組分案調查後,去年十月以貪污、洗錢罪名分別起訴林益世、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與兩名舅舅。
舊 2013-05-01, 11:07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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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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