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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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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就是知道....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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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沒有女人的地方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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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打炮就算了吧
![]() 下次她遇到比你更優的 是不是也開始找外面的姘頭訴苦 也要姘頭老實跟她說 還愛她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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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新竹 台灣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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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有預謀的 她要挖洞給你跳 到時候她就說我離婚都是為你 為了真愛
你的女神早已變成女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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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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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樣的臭味?@@ 我也討厭無聊的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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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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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目地,若是1,不服輸,又有惡心想破壞,那板主你已勝了,你已讓女要棄夫,改跟你走,你已完勝女夫,你已讓女知道之前選錯了人,你勝了,你已達目的。
若是2,對女是真正喜愛,那板主應會說"妳辦完離婚,我就跟妳結婚"。 若是3,女婚後還是當"好朋友"(別於有砲的朋友,但也是不正純的交往,因沒跟女夫、女方家庭正常互動) 我個人不負責的判斷板主的真正內心是1占80%,2占5%,3占15%只是附在1,2的過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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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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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雖說是教育發達,但對兩性方面的教育(含婚姻,麵包,性,交往,家庭,心理,認識,價值觀、、等各方面,還是失敗或是說相當欠缺)。
男性對失婚婦女的看法更是不健康、不公平,男性可千人斬但不許女性百人睡--公平嗎? 男性可哈青春肉体明星臉蛋魔鬼身材,但不許女性要物質要麵包要服務要呵護---公平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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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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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站在女孩的角度,當然可以選擇離婚, 如果可以找到更好的對象,也要趕快去找, 就算沒有,也可以離婚自己生活,沒有人要她一生當奴僕。 站在樓主的角度,也是一樣的道理, 依據樓主的條件,是不是一定要跟此女在一起? 或者可以有更好的選擇? 答案應該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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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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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女方有問題還是破鞋不知道、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一定無腦 無腦有2種:一種是真的無腦、一種是愛慕虛榮的無腦,不論哪一種、這女人玩玩就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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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文章: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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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看了這篇感觸很深...我之前喜歡的對象有論及婚嫁的男友,但還是持續著跟我發生所該發生的...
我不否定她對我用情也很深,但終究她沒選擇我,自那之後她對我說的許多曖昧的話,對我的主動溫柔與體貼...我都是聽聽就過了...盡量讓自己別放在心上 女人的確是愛就愛,不愛就不愛,但同樣的今天妳選擇了別人,那我們之間就到此為此,相信樓主大大和我一樣都給過對方無數次的機會... 說也奇怪,沒多久朋友紛紛介紹了女生給我認識,也許目前相處起來還沒能像跟她一樣親密自然無話不談,但至少在一起時,是光明磊落無須隱藏...建議樓主選擇對象,應該是同樣也喜歡你,在大家面前對你的追求,不逃避,不猶豫,也不三心二意;會不會有結果是其次,重要的是對方是否也在對彼此的感情負責... 我離題了嗎?呵呵...好像說了一堆不相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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